把握机遇 深化改革实现湖南水运安全发展
钱俊君
全面加快水运基础设施建设
“十二五”湖南省水运建设规划实施66个项目,计划完成投资145亿元。截至目前,“十二五”已完成投资79.6亿元,已建和在建项目24个,两年内还要开工建设42个项目,完成投资65.4亿元。为此,要切实做好以下工作:
——扎实做好规划和项目前期工作。加快完成《湖南省港口布局规划》修编,开展《长株潭组合港总体规划》和《湖南省“十三五”水运发展战略研究》编制。提出全省海事监管救助体系建设总体框架和发展思路,完成“监管系统技术方案”、“监管巡航救助站点布局”和“监管救助力量配备研究”等专题研究。积极推进岳阳洞庭湖综合枢纽前期工作,争取纳入国家层面或行业规划。
——全力推进基础设施建设。2014年,湖南省水运建设计划完成投资34亿元,建设40个项目,其中续建项目18个,新开工项目22个。一是继续抓紧实施全省高等级航道骨干网提级改造,推进湘江2000吨级航道建设一、二期工程,沅水浦市至常德航道建设,湘西航运建设一期工程,洞庭湖区澧县至茅草街航道建设工程等7个航道项目。二是继续督促跟进湘江土谷塘航电枢纽、湘江长沙综合枢纽的建设,确保建设进度和工程质量。三是加快全省港口现代化、规模化建设,重点推进岳阳港君山港区荆江门码头工程、长沙港霞凝港区三期工程、常德港德山港区千吨级码头、益阳港清水潭千吨级码头等25个港口项目建设。四是继续加快省水上交通支持保障系统一期工程建设,加快推进渡口改造、客渡船标准化改造和锚地建设等水上交通安全专项建设工程。特别是要完成2.15亿、900余艘客渡船改造工作。
继续强化水上交通安全监管
必须高度警觉,采取有力措施,抓重点,攻难点,扫盲点,全面落实责任,全面消除隐患,全力确保水上交通安全。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强化制度落实。健全完善水上交通安全责任体系,进一步细化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各级各环节各岗位责任,确保权责清晰。严格执行海事巡航制度,督促落实客渡船、运砂船签单发航制度。强化水上交通安全工作目标考核。遏制重特大水上交通安全事故发生。
——强化现场监管。一是将船舶签证、船舶检验、水域巡航与渡口巡查等常规执法履职情况纳入日常考核,强化执法监管。二是将重点部位与水域分片落实到人,在特殊时段、客流高峰期,要确保定时、定人、定责实施现场值守。加大对环洞庭湖区水域、湘资沅澧干线航道,以及柘溪、五强溪、东江、双牌库区,湘江大源渡、株洲、长沙枢纽库区等重点水域的监控和巡航力度;加强对短途客班船、危货船等重点船舶和赶集码头、行人渡口、学生渡口、农村汽车渡口等重点部位的现场监管和视频监控;及时发现、消除安全隐患。三是加大对运砂船超载打击力度。严格新建运砂船建造检验,重点加强运砂船载重线勘划及船体着色检验,把好源头关;继续强化全省16个治超检查站和12个超载监测站对运砂船超载违规行为的监控;继续开展海事、航道等多部门的联合巡航,加大对运砂船超载行为的处罚力度;切实做好“打非治违”等专项整治行动。四是督促县乡政府切实履行渡口渡船和乡镇船舶安全管理主体责任,重点督促监管人员加强渡口渡船的现场管理。五是充分发挥视频监控系统的远程、实时监控功能,增加巡查频次,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严格督办。六是严格责任追究。对不按规定坚守工作岗位,导致重大责任事故发生的,要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情节严重的,要追究刑事责任。建立重大安全隐患事前追究制度,对重大安全隐患,即使没有发生事故,也要严格追究和问责。
——强化安全教育。抓好海事执法人员轮训,完成300名以上海事执法人员培训。抓好船员渡工培训,对客渡船船员安排不少于4小时的培训。积极督促并支持县乡政府做好一线水上交通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工作。
着力提高水运服务能力
——保障航道畅通。推行干线航道精细化管理,完成《航道养护定额》编制,提升航道养护管理规范化、标准化水平。加强航道日常管理维护,重点做好汛期和枯水期航道维护与干线航道应急抢通工作,确保航道安全畅通。加强船闸通航管理和联合调度,提高船闸通行效率。严格航道行政许可程序,加强许可实施后续监督,保护航道资源。强化航政执法,重点整治航道内非法采挖和乱采乱抛行为,优化通航环境。积极推进开湖航线文明样板航道创建工作,完成创建工作省级验收。积极争取各级政府加大对地方航道养护管理的投入,力争财政转移支付航道养护费通过财政列支全部用于航道养护管理。
——加快水路运输转型升级。依托长江经济带转型升级的国家战略,加快岳阳港作为龙头港和绿色低碳港的建设步伐。研究制定湘江长株潭库区化后游轮、游艇发展指导意见。加快推进内河船型标准化相关工作,制定省内河船型标准化资金管理办法,落实国家老旧运输船淘汰更新政策。进一步完善农村客渡船燃油补贴工作。推进全省运输船舶使用新能源,制定全省内河LNG加气站点布设规划。积极推进自卸砂船装卸装置技术推广应用,新建自卸砂船一律采用经船检机构认可的皮带机架。
——加强运输市场监管。认真贯彻实施《国内水路运输管理规定》和《国内水路运输辅助业管理规定》,做好“国内水路运输行政许可证书管理系统”的上线使用工作。认真贯彻实施《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和《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抓紧研究相应配套规章。全面贯彻实行《湖南省港口岸线使用审批管理办法》,加快港口临时岸线清理、规范。继续开展“平安港口”和“低碳港口”创建活动。强化港口安全监督,规范港口危险货物作业经营人资质认定工作。强化航运市场动态监测和水运经济运行分析,建立联系航运企业制度。建立和完善航运企业诚信制度,进一步规范市场经营行为和竞争秩序。
——推进依法行政和科技创新。加强法制建设,继续推动出台《湖南省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力争列入省人大立法计划。做好修订后的《湖南省水路交通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及其适用规则的公布与实施工作。创新执法管理,完善行政管理规范制度体系。加强行政执法督察和指导,加大执法信息公开力度和案卷评查力度,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加强法律法规宣贯和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提高基层执法人员风险防范意识和现场执法能力。加强科技创新,积极推广使用先进技术,发挥科技创新的引领和支撑作用。
——认真落实省政府“一号重点工程”。全力推进湘江保护与治理生态环保工作,落实“一号重点工程”第一个“三年行动计划”。加强库区内港口码头污染防治和管理,督促制定港口码头禁排生产生活污水方案。督促制定港口装卸持久性油类的防污措施,督促水上加油站治理和搬迁工作。建立水上运输垃圾收集处理系统。抓紧建设长株潭水上污染防治应急救援基地。指导开展港口码头防污、加油船、旅游客船和旅游码头(趸船)专项整治。
加快推进水运信息化建设
——加强顶层设计与资源整合。编制全省水运信息化发展规划。整合现有信息资源,建立全省水路交通基础信息数据库,逐步实现水路交通业务信息的共享与互联互通。
——加强安全监管信息化建设。继续推进重点水域视频监控建设和卫星定位终端的推广安装工作。建设VHF(甚高频)通信系统省主控中心,完善全省干线航道信号覆盖。对重要渡口、重要枢纽的现有视频监控系统进行联网。建立渡口渡船安全监管信息平台,对重要航道内船舶航行状况进行实时监控。大力推广船舶动态管理2.0系统,全面实现船员考试发证电子化。加强智能化监控及自动巡航研究,探索建立水路重点违章监控自动识别及报警系统。
——加快数字航道建设。加快湘江株洲至岳阳2000吨级航道的数字航道建设。推进干线航道航标智能化管理,建立航标遥控遥测系统,逐步实现航标、通航尺度、通航水位、浅滩与碍航物等通航条件GIS(地理信息系统)动态显示。
——加快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及办公自动化建设。升级省市骨干网,在水路交通基础信息数据库的基础上逐步开发业务应用管理平台。在全省水运系统建立互联互通的办公自动化系统及对外门户网站,逐步实现水运企业、船舶与船员管理等行政许可网上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