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城市犯罪时空分布及其防控对策研究述评

付逸飞++职国盛?内容摘要:城市犯罪在时间和空间上的分布具有一定的规律,这为寻找犯罪防控对策提供了切入点。当前,国外城市犯罪时空分布研究的理论体系正不断完善,方法技术正日益成熟,学科融合的趋势十分明显。本文梳理了国外城市犯罪时空分布研究的渊源与历程,并从理论、方法和对策三个层面,介绍了国外城市犯罪时空分布研究的进展,并总结了国外该领域的研究趋势与实践反思,以期为我国城市犯罪时空分布的理论研究与警务实践提供有益参考。
关键词:城市犯罪;时空分布;防控对策;述评
一、引言
城市乃一国、一地区的政治、经济、交通、文化和商业的中心,但是在城市亮丽的光鲜外表下,同时也集中了各种社会病理现象,如环境污染、交通拥挤、地价昂贵、矛盾积聚等等,备受城市居民的诟病,而城市犯罪的多发、易发则更是这些社会病理现象中的“首恶”, 直接威胁到城市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随着犯罪学理论对城市犯罪的研究深入,发现仅仅用单一方面的理论已经难以进行合理的解释,而从社会因素、心理因素、经济因素、文化因素等多个角度探求与犯罪发生的综合性关系的“多元论”开始出现并占据了统治地位。 在城市犯罪的“多元论”中,需要一种综合性的研究思路来全面、客观的审视城市犯罪的各类现象,而对城市犯罪的时空分布研究较好的承担了这一角色。城市犯罪的时空分布研究通过研究犯罪类型、要素、事件在空间和时间上的分布模式和交互过程,明确了此类犯罪现象的形成和重塑机制,从而为城市犯罪的预防和控制提供了重要的参考依据和科学对策。同时,随着大数据分析、数据建模、GIS和制图技术的迅速发展,使得城市犯罪预测的精准度获得了较大的提高。
对城市犯罪的时空分布研究源来已久,犯罪地理学和环境犯罪学较早的从空间和环境的维度研究犯罪的形成机制。国内外大量的犯罪地理学和环境犯罪学的研究表明,城市犯罪现象的时空分布并不是随机的,而是存在一定的规律可循。目前,国外的城市犯罪时空分布研究,其内容体系得到不断完善,方法技术正日益成熟,学科融合的趋势十分明显。 相比国外,我国城市犯罪的时空分布研究起步相对较晚,在改革开放后,经过30余年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取得了一定程度的进步和发展,并形成了自身的研究特色。但是不可否认,受城市犯罪数据难以获得的影响,使得实证研究和微观研究受到了一定程度的限制。而随着我国城市化的进一步加快,特别是大城市的规模不断增长,人口迁徙、流动的频繁,有关城市犯罪问题及其对策研究将引起日益广泛的关注。本文试图通过介绍国外城市犯罪时空分布研究的理论渊源,梳理其发展的历程和趋势,评价相关防控对策在警务实践中的探索和反思,进而提出总结性的思考和建议,以期为我国城市犯罪的时空分布研究提供一些参考。
二、国外城市犯罪时空分布研究的历程和进展
(一)渊源、轨迹与历程
1.研究的背景——源于对城市扩张和犯罪上升的疑虑
其实,人们很早的就注意到了犯罪活动在空间和时间上的分布,早在十七世纪,著名法学家孟德斯鸠在《论法的精神》一书中,就对犯罪的地理分布情况进行了较多的论述。 至十八世纪和十九世纪随着西方工业革命的发展,城市的规模、人口大量膨胀,并且城市不同区域的犯罪率高低不一的情况受到重视。1822年,时任英国内政大臣Robert Peel注意到了该现象,并通过法案建立了全世界第一支现代意义上的警察机构——大都市警察局,该警察机构部署警力的一个重大原则便是对犯罪率较高的地区,分配更多的警察予以强化,不留城市犯罪的死角。
2.研究的起点——收集并分析犯罪数据的制图学派
19世纪,始于英国和法国的犯罪学变革,研究者和警务工作者开始注重对犯罪数据的收集。1833年,Guerry出版了一本地图集,显示了法國各个省份的暴力犯罪和侵财类犯罪的分布。 Guerry和Quetelet 通过对犯罪行为的数据统计注意到季节性是一个影响犯罪活动的重要因素,如对于性、人身伤害等犯罪,其犯罪率在春天有明显的增加,夏天达到顶峰,冬天回落到低谷,而侵财类犯罪则表现出相反的趋势。Guerry和Quetelet的研究奠定了法国犯罪情报分析研究的基础,这些早期注意从时间和空间开展犯罪研究的被称之为制图学派。
3.研究的渊薮——以建构犯罪空间模型著称的芝加哥学派
至20世纪,关于城市犯罪时空分布的研究热潮从欧洲转向到了美国,尤其是芝加哥学派的兴起,使城市犯罪时空分布研究开始告别了简单了制图方式,开始了建构城市犯罪模型的尝试。1925年,芝加哥学派的代表人物Ernest W Burgess和Robert E Park,提出了城市功能分区的“同心圆”模型 (如图1),其把城市由内而外分为5个区域,其中位于第2区的过渡区由于流动性最大、受外界影响最大,往往会聚集了更多的城市犯罪。为了验证模型的合理性,Burgess还绘制了了1920年的芝加哥地图,并将“同心圆”模型覆盖至城区地图上。随后,同是芝加哥学派代表人物的Clifford Shaw和Henry McKay进一步发展了该理论。他们在“同心圆”模型的基础上,一是研究了芝加哥市青少年犯罪的区域分布及其成因,发现不同城市区域的社会环境和经济文化等对青少年犯罪的重要影响; 二是花费了数十年分析了芝加哥和其它城市所谓“过渡区”的范围,发现在芝加哥约有2英里宽,费城约有1.5英里宽。
图1:城市犯罪模型的“同心圆”结构
4.研究的隆兴——犯罪预防和犯罪热点研究的全面展开
芝加哥学派将城市与区域的内生发展和外显圈层来建构犯罪模型,并尝试通过社会、经济、文化等因素解释城市犯罪,这对于城市犯罪的时空分布研究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影响深远。在过去的数十年间,在该学派的影响下,以环境预防设计预防犯罪(Crime Prevention Through Environment Design,以下简称CPTED)和防卫空间(Defensible Space,以下简称DS)思想为基础的研究大量涌现,如George Rengert对郊区盗窃犯罪和毒品犯罪的空间分析, Jin Lebeau对强奸类犯罪活动的空间分析, Keith Harries对不同尺度下的犯罪活动分析等等。 此外,基于GIS(地理信息系统)技术的发展及其在警务工作中的运用,使对于城市犯罪时空分布研究的数字化处理、模型分析和犯罪制图获得较大的进步, 与之相关的犯罪热点研究(hot spots)受到了广泛关注, 影响至今。
(二)理论、方法与对策
1.理论的深化——寻找形成犯罪时空分布规律的内在机制
城市犯罪时空分布研究的理论前提在于犯罪行为的时空性,这种时空性表现在多数犯罪行为在时间和空间上并不是随机分布的,而是有规律可循。基于犯罪活动所呈现出的规律,国外研究者提出了被广泛接受、应用并不断深化完善的诸多理论,其中影响较大的包括社会解组理论、日常行为理论和犯罪形态理论等等。
社会解组理论(Social disorganization theory)由前文所述的芝加哥学派所创立,他们在研究当时芝加哥市出现的多元化、异质化、人口流动性加强等特征所引起的各种社会问题,尤其是青少年犯罪问题时,发现如果一个社区、邻里的居民社会经济地位不高、种族隔离较强,且居民的流动性比较大,将会阻碍该地区的社会控制能力(social control),削弱当地居民联合解决犯罪问题的能力,也就是出现了社会解组,从而为犯罪的发生提供了土壤。 从城市犯罪的时空分布角度来看,犯罪在时空上表现出的规律,源于居民所处的宏观环境出现了变化,是环境的恶化诱使了更多的人产生犯罪动机,从而走向犯罪。
日常活动理论(Routine activity theory)是犯罪学的重要理论,最早由美国犯罪学专家Lawrence Cohen和Marcus Felson于1979年正式提出。 不同于社会解组理论强调宏观社会环境对犯罪率的影响,他们在对上世纪60年代美国犯罪率的变化研究时发现,随着社会经济条件的完善,美国本土的就业率、入学率和社会福利在不断的提高,但是犯罪率不仅没有下降,反而出现了增加。因此,他们在研究提出:犯罪活动的发生必须同时具备三个必不可少的因素,即潜在的罪犯、合适的犯罪目标、缺乏强有力的保护者,并且这三个因素要在时间和空间上同时存在才能构成犯罪发生的必要条件,公式如下:
潜在的罪犯+合适的目标—强有力的保护者=犯罪机会。
后来,Felson和Eck从“保护者”出发,进一步深化了日常活动理论,提出了“保护性主体”的概念。 他们认为“保护性主体”对犯罪的发生影响更大,这个“保护性主体”既可以是正式的“保护者”,如警察,也可以是非正式的“监护者”,如父母、教师、同路而行的朋友,甚至可以是“区域管理者”,如街边的店主、街道管理者、售票员等等。由此,形成了影响犯罪的三角形结构, 如图2所示。日常活动理论中关于犯罪三要素在时空上的必然交汇,直接为城市犯罪的时空分布研究提供了理论切入点,并且其对犯罪机会的解释,为警务部门开展犯罪预防提供了重要启示。
图2 日常活动理论中的犯罪三角形结构
犯罪形态理论(Crime pattern theroy),是基于日常活动理论发展起来的一种理论。该理论认为不仅应了解犯罪活动发生所必须具备的因素,还应了解多数罪犯在决定犯罪时是如何思考的。因此,时间和空间不仅是犯罪发生的必要因素,也是影响罪犯决定的重要因子。 比如,很多罪犯倾向于在熟悉的空间寻找犯罪目标,或在防卫松懈的时间段寻找犯罪的机会。
犯罪形态理论还提出了“认知空间”的概念,所谓的“认知空间”是指罪犯在日常生活和工作的过程中,在主观上所建构的空间距离,这种主观上的距离与实际的距离并不对等,实际距离的远近也并不能准确反映罪犯们对区域空间的熟悉程度。 因此,每一个罪犯都会创建一个关于认知空间和犯罪机会空间的模型,而犯罪活动往往就是在这两类空间交叉的地方发生, 如图3所示。
基于“认知空间”的概念,研究人员开始用GIS等工具分析罪犯的住址、常去的地点和犯罪地等空间要素的关系,并形成了犯罪轨迹研究、犯罪地理画像研究等研究流派, 为警务部门的连环犯罪案件和一些重案、要案的串并案分析,提供了有效帮助。犯罪形态理论较好的将犯罪学的日常活动理论与理性选择理论结合起来,为剖析城市犯罪的时空分布及其形成的内在因子提供了全新的研究思路。
图3 基于认知空间和犯罪机会空间之间交叉所假设的犯罪模型
2.方法的演进——从直观与现实到隐性与虚拟
以往,关于城市犯罪时空分布的研究方法受样本数量和技术限制的影响,更多是关注犯罪数据的表面特征和现实犯罪态势,随着技术水平的发展,使得挖掘犯罪时空分布的隐性特征和预测未来犯罪成为可能。在这一方法的演进过程中相继出现了犯罪制图、犯罪时空特征分析和犯罪数据建模等研究方法。
首先是犯罪制图,犯罪制图的最大特点是能够直观的反应城市犯罪在地理空间上的分布,以及随着时间的变化,犯罪的迁移和变化规律。19世纪的制图学派根据不同的犯罪类型、犯罪对象以及犯罪的季节性特征等要素,制作了单一符号的点地图和等级区域地图。 20世纪初期,美国纽约的警务工作者习惯于将每一起犯罪的具体位置在地图上用图钉钉上,以此通过观察图钉的分布以及图钉之间的关联,来发现犯罪的规律。
但是随着犯罪数量、类型的增多,犯罪地的重合,使得用图钉寻找规律已经难以操作。20世纪70年代,受益于微型计算机的出现和应用,警务部门和研究者发现可以通过系统分析犯罪活动的空间地理数据信息来深入了解犯罪活动的规律,并随之出现了第一套由计算机输出的犯罪制图。 20世纪90年代,随着计算机在警务部门的普及和GIS软件的应用,美国政府开始投资了大量经费应用于犯罪制图,并于1997年分别成立了由美国司法部领导的犯罪制图研究中心(Crime Mapping Research Center,简称CMRC,2002年,CMRC被改组为公共安全制图与分析中心,简称MAPS)和由美国警察基金会、美国社区警务机构成立的犯罪制圖实验室(Crime Mapping Laboratory,简称CML)。
通过对犯罪的时空分布特征进行研究则能够发现隐匿在犯罪数据背后的规律。所谓时空分布特征系是指犯罪在空间和时间上的集聚情况,即犯罪在空间和时间上是否存在着所谓的“犯罪热点”(hot spots)现象。
1989年,Sherma和Gartin 等人在分析美国明尼阿波利斯市一年内不同街区的报警电话后发现,约有50%的报警电话是由3.5%的街区打来的。 Weisburd等人在对美国西雅图市1989年至2002年的犯罪数据进行特征分析时发现该市50%的案件仅发生于4.5%的路段上。 类似的实证研究还有很多,证明了犯罪在空间上集聚的现象是可能存在的。
在研究中,研究者为了事先检验犯罪数据是否存在着空间集聚现象,一般会采用Morans I 指数 、Gears C指数 等来检验区域的空间自相关性,采用最邻近统计法 和Ripleys K函数 等检验离散点的空间自相关性,以及采用核密度估测法(Kernel Density Estimation) 等寻找犯罪数据在空间集聚上的具体位置。除了對犯罪在空间集聚上的识别和探测,关于犯罪在时间上的分布特征分析也逐渐被研究者所重视。Renger在统计美国费城市中心城区的机动车盗窃案发情况时发现,该类型犯罪数量在一天内的不同时段具有明显的变化。 Sagovsky等研究了澳大利亚维多利亚州盗窃类型犯罪的案发时间,结果表明该类型犯罪案件较集中发生在一天内相似的时间段。
近年来,警务工作者和犯罪研究者开始更加关注对虚拟犯罪热点的研究。所谓虚拟的犯罪热点是指运用科学技术手段所预测出的犯罪热点。 这种预测,需要了解影响犯罪时空分布的内在因子,即如何通过引入社会、经济、环境等变量,与犯罪数据之间建立模型,获取各变量对犯罪时空分布的影响,从而对未来进行犯罪预测。而这些变量也相对复杂,既有可能是失业率, 也有可能是季节性因素, 甚至可能是气温。 早期研究中,应用最多的建模方法是包括最小二乘法(Ordinary Least-squation)在内的回归分析法,但该方法存在着弊端,一方面所有自变量在该模型中对因变量的影响都是一样的,另一方面,各变量之间都是独立的,忽视了空间的自相关性。随着计量技术的发展,诸如空间延迟模型(Spatial Lag Regression)、空间误差模型(Spatial Error Regression)、地理加权回归(Geographically Weighted Regression)等方法、软件被引入到了建模当中,并在一些实证研究中得到了较好的应用。
3.对策的发展——从单一主体管理到多主体、多维度治理
城市犯罪时空分布研究的出发点是减少、控制和预防城市犯罪,最终落脚点应是为警务工作提供具体有效的对策和建议。总体来看,城市犯罪时空分布的对策研究伴随着警务改革的实践和多学科的融合发展,逐步从单一主体的管理走向了多主体、多维度的治理。
早期,警务部门的应对策略主要是在两个方面:一是加大警力的投放,即在犯罪高发时间段和高发区域投入更多的警力;二是加大巡逻力度,即在犯罪热点区域优化巡逻路线、增加巡逻停留时间、提高巡逻频次。这两种对策都是基于通过增加“见警率”来提高对城市犯罪的威慑。从日常活动理论来看,该对策有效减少了“保护性主体”概念中保护者——警察的失位。前文所述的Sherma等人曾在发现明尼阿波利斯的犯罪热点后,开展了为期一年的巡逻实验研究,结果表明在高犯罪区域设置两倍警力的巡逻明显能够更有效的降低犯罪率。
显然,这种以加强警务巡逻力量的策略是一种以单一主体对犯罪施压的“硬控制”策略。但是,在上世纪80年代,受非正式社会控制思潮的影响,社区警务模式(Community policing)被广泛推广,该模式主张改变以治安、刑事案件为中心的警务策略,提倡把警务工作的重点放在建立警民之间的合作关系,共同处理社区存在的隐患和问题,从而执行社区本身的“非正式控制机制”。 社区警务蕴含着“公共治理”和“第三方警务”的思想,即社会治安治理的主体不仅是单一的警务部门,还包括社会组织、团体、居民等等,预防和控制犯罪需多个治理主体的共同合作,共同承担责任,树立共同的治理目标。
几乎同一时期,以环境设计预防犯罪(CPTED)和防卫空间(DS)理论为代表的应对策略在城市与社区规划、建筑设计、景观空间构造等进行了大量的实践论证和应用。 该策略试图通过外部环境的实质改变来促进区域犯罪率的降低,具体方法包括提高区域环境的可见性、对部分区域进行入口控制、改善外部建筑、优化社区环境、提振社区信心等等。虽然该策略并不都是由警务部门牵头实施,但是该策略使得以往的关注与犯罪相关的“人”(点)、以及“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线、网络),上升到关注“人”所在的“实质外部环境”(三维立体空间)。
三、国外城市犯罪时空分布研究的趋势与反思
(一)研究的范围——从宏观到微观
制图学派和芝加哥学派的早期代表性人物均是以宏观地域单位为研究样本,如州、城市、大型河流周边等等。但是随着犯罪类型、数量以及城市规模的扩大,采用宏观地域研究往往会出现以下问题:一是犯罪的“热点”区域范围过大,多“热点”区域甚至连成一片,不利于进行后续的犯罪因子分析;二是相应的对策研究难以找到支点,缺乏针对性和指导性;三是大尺度的研究反而会掩盖那些区域较小但犯罪率极高的地段;四是增大了犯罪数据导入、分析、挖掘及建模的难度。为此,不少研究者开始质疑大区域研究的最终“效度”,并逐步将城市犯罪时空分布研究的样本限制在城市的社区、少数族裔聚集区、邻里等地域范围。
近年来,城市犯罪时空分布的研究尺度还在进一步微缩,随着GIS等技术和环境设计预防犯罪等理论的发展,分析单位出现了基于地址、基于街面,基于路段,甚至是基于单栋建筑物等较小的研究单位。城市犯罪时空分布研究的微观化是一个趋势,它带来了以下好处:一是能够更深入的解读在一定区域范围内犯罪出现时空分布规律的原因;二是找到那些看似治安良好,实则犯罪率较高的区域;三是研究者可以花较少的精力用于处理犯罪数据的冗余等问题;四是有助于警务部门采用更有效的犯罪预防策略。但是,从实证分析的角度来看,如果城市犯罪时空分布的研究尺度过小也会存在着一定得研究风险,即所研究区域未必能够出现理想中的“规律性”——存在着较明显的犯罪时空分布格局。
城市犯罪的时空分布研究的视角从宏观到微观是一个趋势,但归根到底,如何选取合适的研究范围,以在应对策略上提供有效的建议才是至关重要的。因此各国研究者的研究区域都结合了本国的社会、经济、文化等地域性特色。例如美国类似研究易选取自然界限(如河流、公园)、高速公路、建筑群、少数裔聚集区等具有典型特征的区域进行样本研究,我国类似的研究更多的是以行政界线为单位,选取市、区、街道等进行样本研究。
(二)研究的理论——从发展到缓滞
研究城市犯罪一直是国外社会理论研究的重要领域,从时空角度切入城市犯罪是该领域的一个重要分支,多年来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发展至今,城市犯罪时空分布的理论研究已经逐步融合了犯罪学、地理学、行为学、心理学、法学、社会学、建筑学等多个学科的理论成果,产生了诸如社会解组理论、日常行为理论、犯罪形态理论、情境犯罪预防理论等经典理论,为解读城市犯罪的时空格局提供了重要理论支撑。
不可否认,国外相关理论研究仍呈现出良好的跨学科理论融合发展的态势,但是,目前有关城市犯罪时空分布的理论研究进展仍存在一些不足。
一是理论突破逐渐趋缓,诞生于上个世纪的社会解组理论和日常行为理论都是具有开创性、革命性的重大理论,突破了原有研究城市犯罪的一般范式,然而自日常活动理论提出之后,就再未出现类似具有突破性的理论,即使一些理论虽具有一定的创新性,但是仍是在社会解组理论和日常行为理论框架下发展而来。
二是研究模式固化,聚焦近年来国外相关研究的成果,大多数的研究模式依然是沿着犯罪数据相关分析、犯罪时空分异规律分析、犯罪影响因子分析等路径进行研究,城市犯罪时空分布的总体研究模式未曾改变。
三是对策研究欠缺,城市犯罪时空分布的研究理论似乎更侧重于解释犯罪的规律和成因,而对于如何深入开展犯罪预防、犯罪控制等对策性的理论研究相对欠缺。
理论发展的缓滞,与越来越多的研究者更加崇尚技术、忽视理论不乏一定关系。随着技术手段的不断发展,不少研究者更愿意从技术手段去寻找犯罪成因,而较少的愿意从理论入手进行深入分析。从城市犯罪时空分布研究的历程来看,理论研究与技术发展一直是相辅相成的,如“芝加哥学派”提出的社会解组理论与犯罪制图技术的结合,日常活动理论中犯罪的时空性对犯罪热点探测的启示。当前,技术水平仍在飞速发展,特别是大数据、物联网等带来的技术革新,对于城市犯罪时空分布研究无疑具有深远的影响,但该领域也亟需具有创新性的理论为其奠定研究的理论基础。
(三)研究的實践——从推崇到反思
对于犯罪防控,传统的警务对策更多的是以“人”为中心,警情跟着“报警人”走,办案跟着“嫌疑人”走,在实践中消耗了大量的精力和警力,但是鉴于犯罪类型的多样性和个别犯罪的特殊性,使得对于如何更有效率的在一定区域进行犯罪预防和控制成为一大难点。而城市犯罪时空分布的研究对策则跳出了犯罪相关“人”的限制,将犯罪类型、要素、事件放入到空间和时间的背景中。理论上只要割裂了犯罪条件的时空汇合,有效的犯罪预防即成为可能。这种全新的解决犯罪问题的视角,受到了包括警务部门在内的广泛推崇,并推动了警务地理信息系统(PGIS)和犯罪制图技术的应用和发展。同时,包括Braga、Weisburd等人 的实验研究证明:在具有稳定性的犯罪时间和地点,采取强化巡逻、问题导向警务等干预措施,的确能够有效的提高警务工作效率,获得犯罪预防的效果。
但是,也有人对这种“效果”的真实作用感到怀疑。一种来自于犯罪位移假说,即犯罪是否会随着警务力量的介入而发生时空位移。Reppetto曾指出犯罪与地点之间关联微弱,犯罪热点区域随着时间的变化而发生明显的位移。 如果该假说成立,那么犯罪实质上并未减少或消失,而只是从一个区域及时间段转换到另一区域及时间段,防控对策的意义也将不复存在。
值得一提的是,目前尚没有一个探讨犯罪位移的研究明显的发现犯罪从一个地方转移到其他地方的证据,相反,约五分之四的实验研究表明存在着“犯罪控制利益扩散”的现象。 即在犯罪热点区域开展有效的防控对策后,意外使周围临近的区域也获得了类似的犯罪预防效果。
另一种是来自于对研究对象的争议。犯罪的确在时空上存在着聚集,但犯罪也会聚集在一定范围内的罪犯当中,那么犯罪是更集中于时空还是更集中于罪犯?从警务实践的效率来看,花同样的精力和警力,警务部门集中关注犯罪时空的效率更好,还是聚焦罪犯的效率更好。
此外,还有一种质疑来自于犯罪时空分布的误差问题。根据犯罪形态理论,通过对犯罪行为轨迹的时空分析,能够模拟出犯罪嫌疑人的认知空间,从而为警务部门提供重要破案线索。但事实上,该对策的误差率较大,似乎并不能直接定位到犯罪嫌疑人,不能独立使用而破案,更不能作为认定犯罪嫌疑人有罪的证据。
上述在警务实践中的反思表明,城市犯罪时空分布研究在注重犯罪时空分析以外,也不能忽视、甚至放弃对“人”的重视。或者说,应当把“人”放在特定的时空背景下去分析。那么,关键就在于警务部门和犯罪研究者如何处理好犯罪数据、犯罪人和犯罪防控之间的关系。
四、总结
通过梳理及总结国外城市犯罪的时空分布的研究历程、研究理论、研究方法及研究对策,可以发现该研究正在全方位的发展成熟,并在犯罪防控领域已经开展了越来越多的实践和探索,体现了该研究在犯罪治理中的应有价值。相比国外,我国的城市犯罪时空分布研究起步较晚,因受限于犯罪数据获取较难、技术水平偏弱等原因,我国城市犯罪的时空分布研究进展尚落后于国际研究水平,而以此为基础的警务实践也在摸索、探究及合作之中。但是,随着我国各大城市规模、人口的进一步集聚,城市犯罪数量和类型的进一步异化,以及城市警力不足的现实压力,使得我国城市犯罪时空分布研究亟待吸取国外的研究经验,以为我国城市犯罪的治理提供有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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