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学生社团自治探析
王占军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改革和政治民主化进程的逐步推进,一些民间组织已经获得了一定的自治空间。在高校中,管理者也逐步对大学生社团放权,使其有了更多的自由发展空间,而且活动领域也从校内逐渐扩展到社会。当然,目前也存在着一些影响学生社团发展的消极因素,其发展环境也有必要进一步改进。那么,是强化对大学生社团的控制,还是给学生社团更多的自治空间?这将是学校和学生关系演变的焦点。
笔者借鉴学者对社团分类的方式,把学生社团分为学生选择型和学校选择型两种类型。学生选择型社团指的是根据学生自身的需求自我成立的社团组织,如各种文体娱乐和志愿服务型社团。学校选择型社团指的是根据学校管理者的要求成立的社团组织,学生会属于这种学生组织。当前学生选择型的社团数量很多,有广泛的群众基础,而且与学生会相比较少受到学校直接控制,所以这种类型的学生社团在大学生社团中处于主导地位。本文将探讨学生选择型社团发展的机制、自治的动力和模式以及发展趋势。
一、评价大学生社团自治水平的基本指标
笔者借鉴有关文献中所使用的指标,结合高校学生社团的实际情况,从以下几个方面测度大学生社团自治水平:一是有关社团的管理章程的制定,谁决定社团的组织制度、组织目标和活动领域;二是经费来源,社团的资金来源是靠学校拨款还是自己创收或者获得捐助;三是社团领导人的产生方式,是由学校任命还是社团自己推选;四是日常决策权的归属,社团人员的构成、职位设置、组织活动、筹资、管理体制等是学校决定还是社团自己决定;五是运行方式,是按照行政化的方式为主还是社会化的方式为主;六是社团发展的动力来源,是依靠社团自身发展还是更多地借助校方;七是监督制度,是学校监督社团还是社团自己监督。
二、学生社团提高自治水平的发展趋势
1.社团管理章程的制定。社团章程的制定体现了社团的行政合法性问题,在我国几乎各高校都有专门的社团管理章程,经过社团管理章程认可的社团才具备行政上的合法性。几乎各学校的社团管理章程都规定了申请成立社团时,发起人必须向学校团委提交社团的章程草案,其中包括社团的宗旨、活动范围、经费来源、组织机构等,同时必须经团委审批同意成立。这样保证了大学生社团的活动不会和学校的管理活动发生冲突,并且学生社团的活动起到丰富校园文化、服务学校发展的作用。对于学生社团来说,能做的事就是在学校社团管理章程框架内进行活动,一旦超出范围将可能给社团发展带来消极的影响。鉴于在我国高校中学生社团在团委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组织活动的现实情况,在这个层次上学生社团的自主权很小。
2.经费来源。目前,许多学生社团的经费收入不是单一的,从学生社团收入结构来看,主要有几种途径:一是挂靠单位的每年的拨款;二是社团成员的会费;三是校内外企业和个人的赞助和捐款。有充足的物质资源是学生社团各项活动得以开展的根本保证。学生社团日趋重视获取社会公共资助,与社会资助者之间形成一种重要的公共关系。以北京师范大学农民之子社团为例,其大部分经费来源于社会公共资助,主要接受社会各团体、企业、基金会和个人的捐款,但资金来源并不集中,尚未形成稳定的资助关系。从农民之子社团2005年的账目来看,通过社会渠道获得的资金占总资金收入的70%左右。一方面,社会资助金额大部分在50元~2,000元之间,多集中于2,000元以下,其社会资助处于不稳定的状态,与资助者形成的是一种较为松散的社会关系。另一方面,其大部分经费来源于非营利组织与个人,他们的出资一般不附带任何指令性或者禁止性条件,但企业的资助一般有附加条件,如要求冠名权等。
3.社团领导人的产生方式。在大学生社团领导的产生上,高校管理部门并没有直接干预,大多数学生社团通过民主推选出领导人,然后再向团委报送选举结果。根据对北京地区12所高校共计156个学生社团的调查,有50%的社团领导是由社团负责人提名并经主管部门批准产生的,有31%的社团领导是根据社团组织章程民主选举产生的。以北京大学知行社社团为例,从该社团的章程可以看到,该社团成立了由社团行政机构主要成员和10%的社团骨干成员组成的理事会,其职责之一就是选举或罢免社长。由于这个章程是经学校团委批准才生效的,所以其中涉及的社团组织制度也是经学校首肯才建立的。从这一点上说,学校管理部门间接地控制着大学生社团领导人的产生过程。但正是这种先放权再集权的制度给大学生社团选择领导人提供了比较大的自由空间,使得有责任心、活动能力突出的学生能更好地为社团发展服务,无疑也拓展了社团自治的空间。社团的负责人由成员民主推选产生,在这个层次上,社团具有一定的自治性。
4.日常决策权的归属。从总体看,大部分学生社团掌握日常决策权,如在招收新成员、组织活动、结构设置、管理资金等方面基本可以自己决定,但一些较为重大的活动特别是涉及较大经费时仍需向所在学院和校团委汇报。如北京大学《学生社团管理条例》中就明确规定:“社团在举办各种活动之前,须向校团委提交申请报告,经初步审核同意后提交一份活动经费预算报告,全部活动方案经批准后方可进行。活动结束后,社团负责人必须向校团委进行口头或者书面的总结汇报”,“社团举办与校内其他单位或者校外团体、单位的联合活动,必须事先征得校团委的同意,并报合作单位的证明材料及其活动方案,由校团委报上级机关或有关单位批准后,方可进行。”
5.运行方式。近些年来,高校学生社团得到了迅猛发展,学校对社团的全方位的支持和控制已是力不从心。在这样相对宽松的高校学生管理背景之下,一些社团的活动领域逐渐延伸到校园以外,以社会化的方式运作。如通过直接面向社会,采取市场化的方式,以基于共同价值观的协商与承诺形式获取社会资源;通过沟通、协商、说服、互惠与合作,与企业、基金会等建立合作关系。学生社团通过在校园内公开宣传来吸纳会员和招募志愿者,如北京大学知行社社团的“农村教育主题月”、“教育讲座”、“西部支教”等活动都对社会资源进行了动员,实现了社团运作的社会化。
6.动力来源。许多研究证明,学生社团对学生的自我认知发展、人际关系以及社会心理等都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如贝尔和胡格特指出:有效的学生组织能给成员提供四个方面的发展机会,即自我意识、人际关系、经济效率和民主责任。胡特认为,学生组织影响了学生的自信和他们个体关系的质量。拉瑞威尔认为,学生参加社团活动对于个人的收益,即学会与他人有效率地工作、学会交往技能、学会安排时间、学会参与团队合作以及发展兴趣。有的学者研究证明:50%的学生认为参与社团有助于自我了解、肯定自我、人际关系、知识整合及问题解决方面的学习,而其参与社团活动深度越强,学习的效果越好。正是由于对学生发展的显著影响,这种学生选择型的社团才能得到大学生的广泛支持和参与。学生社团的活动组织、发展规划、招收新成员等基本上都依靠其成员自身力量,并且大多数学生社团都注意推行开放式的发展模式,借助社会资源,并参与公益事业。可见,学生社团发展动力更多地来源于社团自身。
7.监督制度。完备的监督制度是组织有效运行的基本制度保障。以北京大学知行社社团为例,该社团在社团章程中明确规定由占社团总数10%的骨干成员组成理事会,负责监督考评负责人的工作绩效,监督社团财务;筹备召开社员大会(一般每年一次),向社员汇报工作和财务状况。通过建立监督机制,学生社团的组织运行有了正式的制度保障,同时也避免了社团负责人过多的个人决策行为,有利于该组织建立民主氛围。
综上所述,在学生社团的发展历程中,虽然它们并不具有完全意义上的自治,但其自治空间在逐步扩大,且能够在学校《学生社团管理章程》的框架内,自主扩展活动领域和进行日常决策。从这个意义上说,学生选择型社团能够在高校的现行管理环境中逐渐提升自身的自治水平。
三、学生社团自治的动力机制
大学管理者的利益、社团自身的利益、社团的内在发展、社团的理性选择模型和大学校园文化多元化的发展现实,共同决定了学生选择型社团的特征。
1.大学组织管理者的利益。市场经济大潮也影响到了大学组织的变革,大学组织的属性发生了一定程度的变化,其不再仅仅是传授知识的教育组织,而是入学收费改革和后勤社会化改革等具有市场化特征的一系列变革正逐渐使其成为服务型组织。这些改革使学校与学生的关系向平等有偿的服务关系转变,同时教育行政管理权力逐步下放,会带来高校内部学生权力的增长,从而使高校的学生自治逐渐实现并趋于成熟。在这样的背景下,对于高校管理者来说,为了适应学校的改革,既要给学生社团一定的自主权,同时又要对学生社团进行控制,以防止过度的自治影响学校的稳定。
2.大学生社团自身的利益。目前,各高校的大学生社团活动均有了比较大的自主性,一些学生社团还通过企业赞助和自己创收在经费上具有一定的独立性,不再单纯依赖学校的拨款。但大部分社团还是依靠学校的拨款,因此社团的独立性受到很大限制。社团在活动时要取得学校的拨款必须向学校提出申请,而学校在这方面的经费投入又不足,这就限制了许多社团开展活动。在这种情况下社团为了自身的生存,很容易陷入依赖学校管理部门的境地。
3.社团的内在发展。学生选择型社团带有很大的民间色彩,虽然它也要借助学校行政力量来发展自己,但由于高校学生社团数量与日俱增,学校很难在各个方面照顾到每一个社团的发展。这就意味着这种类型的学生社团必须借助更多的社会力量来发展自己,按照学生选择型社团的运作逻辑,提高自身自治水平。
4.大学生社团的理性选择模型。大学生社团作为一个团体也同样符合“理性经济人”假设,它面临着自管和依附两种选择。作为“理性经济人”,社团总是试图把自身的利益最大化,总是权衡两种发展策略。学生选择型社团在参与学校和社会活动时,如果从社会获得的支持大于学校的支持时,就可能沿着自治的道路发展下去;但如果从社会获得的资源很少或者受到学校过多干预时,结果很可能是陷入依附学校的处境之中。
5.大学校园文化多元化的发展现实。随着大学组织改革的进行,大学组织文化也逐渐呈现多元化,这也给大学生社团的分化提供了文化背景。同时,由于学生选择型社团的存在基础在于学生的现实需要,满足了学生多元化需求,因而能得到大学生的青睐。在这种情况下,大学生社团也必将发生分化,那些由学生选择的,并处于良性的自治的学生社团由于取得了多数学生的支持,且得到更多的社会资源而变得日益强大,而陷入依附学校处境中的社团由于得不到足够的资源,并且缺少学生信任而必然走向没落。
四、结论
这种学生选择型学生社团处于建设大学创新文化背景之下,受校园内外制度环境的影响而表现出自治化的特征,在社团的自主决策、遴选负责人、动员社会资源等方面实现了自主管理、自主发展。它们通过动员社会资源,参与社会公益事业,进而初步实现了社会化运作,逐渐从以往对学校的单方面的依附转变为自治和自主发展。学生通过参与自治社团,创造了新的网络关系,给自己打开了新的窗口,有益于自己个性的表达。这就为建设大学创新文化提供了一个自觉、自省和自主的主体,对建设大学创新文化有实质性的意义。
(作者单位: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学院)
[责任编辑:吴 凡]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改革和政治民主化进程的逐步推进,一些民间组织已经获得了一定的自治空间。在高校中,管理者也逐步对大学生社团放权,使其有了更多的自由发展空间,而且活动领域也从校内逐渐扩展到社会。当然,目前也存在着一些影响学生社团发展的消极因素,其发展环境也有必要进一步改进。那么,是强化对大学生社团的控制,还是给学生社团更多的自治空间?这将是学校和学生关系演变的焦点。
笔者借鉴学者对社团分类的方式,把学生社团分为学生选择型和学校选择型两种类型。学生选择型社团指的是根据学生自身的需求自我成立的社团组织,如各种文体娱乐和志愿服务型社团。学校选择型社团指的是根据学校管理者的要求成立的社团组织,学生会属于这种学生组织。当前学生选择型的社团数量很多,有广泛的群众基础,而且与学生会相比较少受到学校直接控制,所以这种类型的学生社团在大学生社团中处于主导地位。本文将探讨学生选择型社团发展的机制、自治的动力和模式以及发展趋势。
一、评价大学生社团自治水平的基本指标
笔者借鉴有关文献中所使用的指标,结合高校学生社团的实际情况,从以下几个方面测度大学生社团自治水平:一是有关社团的管理章程的制定,谁决定社团的组织制度、组织目标和活动领域;二是经费来源,社团的资金来源是靠学校拨款还是自己创收或者获得捐助;三是社团领导人的产生方式,是由学校任命还是社团自己推选;四是日常决策权的归属,社团人员的构成、职位设置、组织活动、筹资、管理体制等是学校决定还是社团自己决定;五是运行方式,是按照行政化的方式为主还是社会化的方式为主;六是社团发展的动力来源,是依靠社团自身发展还是更多地借助校方;七是监督制度,是学校监督社团还是社团自己监督。
二、学生社团提高自治水平的发展趋势
1.社团管理章程的制定。社团章程的制定体现了社团的行政合法性问题,在我国几乎各高校都有专门的社团管理章程,经过社团管理章程认可的社团才具备行政上的合法性。几乎各学校的社团管理章程都规定了申请成立社团时,发起人必须向学校团委提交社团的章程草案,其中包括社团的宗旨、活动范围、经费来源、组织机构等,同时必须经团委审批同意成立。这样保证了大学生社团的活动不会和学校的管理活动发生冲突,并且学生社团的活动起到丰富校园文化、服务学校发展的作用。对于学生社团来说,能做的事就是在学校社团管理章程框架内进行活动,一旦超出范围将可能给社团发展带来消极的影响。鉴于在我国高校中学生社团在团委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组织活动的现实情况,在这个层次上学生社团的自主权很小。
2.经费来源。目前,许多学生社团的经费收入不是单一的,从学生社团收入结构来看,主要有几种途径:一是挂靠单位的每年的拨款;二是社团成员的会费;三是校内外企业和个人的赞助和捐款。有充足的物质资源是学生社团各项活动得以开展的根本保证。学生社团日趋重视获取社会公共资助,与社会资助者之间形成一种重要的公共关系。以北京师范大学农民之子社团为例,其大部分经费来源于社会公共资助,主要接受社会各团体、企业、基金会和个人的捐款,但资金来源并不集中,尚未形成稳定的资助关系。从农民之子社团2005年的账目来看,通过社会渠道获得的资金占总资金收入的70%左右。一方面,社会资助金额大部分在50元~2,000元之间,多集中于2,000元以下,其社会资助处于不稳定的状态,与资助者形成的是一种较为松散的社会关系。另一方面,其大部分经费来源于非营利组织与个人,他们的出资一般不附带任何指令性或者禁止性条件,但企业的资助一般有附加条件,如要求冠名权等。
3.社团领导人的产生方式。在大学生社团领导的产生上,高校管理部门并没有直接干预,大多数学生社团通过民主推选出领导人,然后再向团委报送选举结果。根据对北京地区12所高校共计156个学生社团的调查,有50%的社团领导是由社团负责人提名并经主管部门批准产生的,有31%的社团领导是根据社团组织章程民主选举产生的。以北京大学知行社社团为例,从该社团的章程可以看到,该社团成立了由社团行政机构主要成员和10%的社团骨干成员组成的理事会,其职责之一就是选举或罢免社长。由于这个章程是经学校团委批准才生效的,所以其中涉及的社团组织制度也是经学校首肯才建立的。从这一点上说,学校管理部门间接地控制着大学生社团领导人的产生过程。但正是这种先放权再集权的制度给大学生社团选择领导人提供了比较大的自由空间,使得有责任心、活动能力突出的学生能更好地为社团发展服务,无疑也拓展了社团自治的空间。社团的负责人由成员民主推选产生,在这个层次上,社团具有一定的自治性。
4.日常决策权的归属。从总体看,大部分学生社团掌握日常决策权,如在招收新成员、组织活动、结构设置、管理资金等方面基本可以自己决定,但一些较为重大的活动特别是涉及较大经费时仍需向所在学院和校团委汇报。如北京大学《学生社团管理条例》中就明确规定:“社团在举办各种活动之前,须向校团委提交申请报告,经初步审核同意后提交一份活动经费预算报告,全部活动方案经批准后方可进行。活动结束后,社团负责人必须向校团委进行口头或者书面的总结汇报”,“社团举办与校内其他单位或者校外团体、单位的联合活动,必须事先征得校团委的同意,并报合作单位的证明材料及其活动方案,由校团委报上级机关或有关单位批准后,方可进行。”
5.运行方式。近些年来,高校学生社团得到了迅猛发展,学校对社团的全方位的支持和控制已是力不从心。在这样相对宽松的高校学生管理背景之下,一些社团的活动领域逐渐延伸到校园以外,以社会化的方式运作。如通过直接面向社会,采取市场化的方式,以基于共同价值观的协商与承诺形式获取社会资源;通过沟通、协商、说服、互惠与合作,与企业、基金会等建立合作关系。学生社团通过在校园内公开宣传来吸纳会员和招募志愿者,如北京大学知行社社团的“农村教育主题月”、“教育讲座”、“西部支教”等活动都对社会资源进行了动员,实现了社团运作的社会化。
6.动力来源。许多研究证明,学生社团对学生的自我认知发展、人际关系以及社会心理等都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如贝尔和胡格特指出:有效的学生组织能给成员提供四个方面的发展机会,即自我意识、人际关系、经济效率和民主责任。胡特认为,学生组织影响了学生的自信和他们个体关系的质量。拉瑞威尔认为,学生参加社团活动对于个人的收益,即学会与他人有效率地工作、学会交往技能、学会安排时间、学会参与团队合作以及发展兴趣。有的学者研究证明:50%的学生认为参与社团有助于自我了解、肯定自我、人际关系、知识整合及问题解决方面的学习,而其参与社团活动深度越强,学习的效果越好。正是由于对学生发展的显著影响,这种学生选择型的社团才能得到大学生的广泛支持和参与。学生社团的活动组织、发展规划、招收新成员等基本上都依靠其成员自身力量,并且大多数学生社团都注意推行开放式的发展模式,借助社会资源,并参与公益事业。可见,学生社团发展动力更多地来源于社团自身。
7.监督制度。完备的监督制度是组织有效运行的基本制度保障。以北京大学知行社社团为例,该社团在社团章程中明确规定由占社团总数10%的骨干成员组成理事会,负责监督考评负责人的工作绩效,监督社团财务;筹备召开社员大会(一般每年一次),向社员汇报工作和财务状况。通过建立监督机制,学生社团的组织运行有了正式的制度保障,同时也避免了社团负责人过多的个人决策行为,有利于该组织建立民主氛围。
综上所述,在学生社团的发展历程中,虽然它们并不具有完全意义上的自治,但其自治空间在逐步扩大,且能够在学校《学生社团管理章程》的框架内,自主扩展活动领域和进行日常决策。从这个意义上说,学生选择型社团能够在高校的现行管理环境中逐渐提升自身的自治水平。
三、学生社团自治的动力机制
大学管理者的利益、社团自身的利益、社团的内在发展、社团的理性选择模型和大学校园文化多元化的发展现实,共同决定了学生选择型社团的特征。
1.大学组织管理者的利益。市场经济大潮也影响到了大学组织的变革,大学组织的属性发生了一定程度的变化,其不再仅仅是传授知识的教育组织,而是入学收费改革和后勤社会化改革等具有市场化特征的一系列变革正逐渐使其成为服务型组织。这些改革使学校与学生的关系向平等有偿的服务关系转变,同时教育行政管理权力逐步下放,会带来高校内部学生权力的增长,从而使高校的学生自治逐渐实现并趋于成熟。在这样的背景下,对于高校管理者来说,为了适应学校的改革,既要给学生社团一定的自主权,同时又要对学生社团进行控制,以防止过度的自治影响学校的稳定。
2.大学生社团自身的利益。目前,各高校的大学生社团活动均有了比较大的自主性,一些学生社团还通过企业赞助和自己创收在经费上具有一定的独立性,不再单纯依赖学校的拨款。但大部分社团还是依靠学校的拨款,因此社团的独立性受到很大限制。社团在活动时要取得学校的拨款必须向学校提出申请,而学校在这方面的经费投入又不足,这就限制了许多社团开展活动。在这种情况下社团为了自身的生存,很容易陷入依赖学校管理部门的境地。
3.社团的内在发展。学生选择型社团带有很大的民间色彩,虽然它也要借助学校行政力量来发展自己,但由于高校学生社团数量与日俱增,学校很难在各个方面照顾到每一个社团的发展。这就意味着这种类型的学生社团必须借助更多的社会力量来发展自己,按照学生选择型社团的运作逻辑,提高自身自治水平。
4.大学生社团的理性选择模型。大学生社团作为一个团体也同样符合“理性经济人”假设,它面临着自管和依附两种选择。作为“理性经济人”,社团总是试图把自身的利益最大化,总是权衡两种发展策略。学生选择型社团在参与学校和社会活动时,如果从社会获得的支持大于学校的支持时,就可能沿着自治的道路发展下去;但如果从社会获得的资源很少或者受到学校过多干预时,结果很可能是陷入依附学校的处境之中。
5.大学校园文化多元化的发展现实。随着大学组织改革的进行,大学组织文化也逐渐呈现多元化,这也给大学生社团的分化提供了文化背景。同时,由于学生选择型社团的存在基础在于学生的现实需要,满足了学生多元化需求,因而能得到大学生的青睐。在这种情况下,大学生社团也必将发生分化,那些由学生选择的,并处于良性的自治的学生社团由于取得了多数学生的支持,且得到更多的社会资源而变得日益强大,而陷入依附学校处境中的社团由于得不到足够的资源,并且缺少学生信任而必然走向没落。
四、结论
这种学生选择型学生社团处于建设大学创新文化背景之下,受校园内外制度环境的影响而表现出自治化的特征,在社团的自主决策、遴选负责人、动员社会资源等方面实现了自主管理、自主发展。它们通过动员社会资源,参与社会公益事业,进而初步实现了社会化运作,逐渐从以往对学校的单方面的依附转变为自治和自主发展。学生通过参与自治社团,创造了新的网络关系,给自己打开了新的窗口,有益于自己个性的表达。这就为建设大学创新文化提供了一个自觉、自省和自主的主体,对建设大学创新文化有实质性的意义。
(作者单位: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学院)
[责任编辑:吴 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