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体逻辑

摘 要:黑格尔的哲学体系是马克思哲学的重要思想来源,马克思甚至在资本论中曾模仿黑格尔在《逻辑学》中的表达方式。因此澄清黑格尔的逻辑学是怎样的逻辑学,有助于探讨马克思在何种意义上继承了黑格尔辩证法体系中的“合理内核”,以及马克思辩证法思想中的一些内在要素。对于黑格尔的逻辑学的理解不能简单的将其归为一种唯心主义的主观逻辑,或被其表达形式所迷惑,而必须从其概念的辩证法的具体展开中寻求其逻辑学的真正意义。
  关键词:黑格尔;实体逻辑;合理内核
  黑格尔的逻辑并非主观逻辑,习惯上我们常常以思辨逻辑来指认黑格尔的逻辑学,这样的说法似乎莫名的带有着强烈的唯心主义的暗示,也就容易引起某种曲解,即认为黑格尔的逻辑学不过就是正反合题形式的主观逻辑,或许是已经习惯了给黑格尔扣上唯心主义的大帽子,认为这样的理解没什么不妥,但除非仅止于通行的说辞和对黑格尔的泛泛了解了,否则就不能下如此武断的结论。某种程度上说,黑格尔是以实体逻辑来代替形式逻辑的,他否定了范畴或形式与其内容的分离。在相关的论述中,他强调他的逻辑学和传统逻辑之间的根本区别,传统逻辑认为,不管范畴和形式被用于什么内容,只要范畴本身正确的形成,它便可以被认为是有根据的——无论它被作用于什么内容。这样的观点在康德哲学中获得了极为明确的表述,范畴作为知性的先验形式,不仅是主观的而且是先验的,已经和内容成为异质的东西了。因而,主观逻辑与其说用来指认黑格尔,不如说它恰恰指认的是黑格尔之前的关于逻辑的观点,当然,在黑格尔之后这样的看法仍然没有消失,比如在胡塞尔的时代,心理主义也是风靡一时的。
  黑格尔显然并不赞同传统逻辑的观点,他主张内容规定了范畴的形式,也规定了范畴的有效性。“促使哲学认识不断存在和进步的正是概念内容的本性,并且只能是这一本性,与此同时,确定和产生范畴的规定的,则是概念内容的内在反映。”[1]思维和范畴的形式,源于它们所属的现实过程,它们的形式被这个过程的结构所规定。“概念”在这里不应该单单被理解为思维的抽象的结果,而应该被理解为现实。因为思维在黑格尔那里并不是纯粹主观的东西“反思既能揭示出事物的真实本性”[2],因而“思想,按照这样的规定,可以叫做客观思想”[3]。在思维活动的过程里,思维只有深入事物的实质才能算得真思想,在这种思维中现实与其相同一。概念由此应该被理解为实体性的东西,这也正是黑格尔的逻辑学难于理解的地方,其思维方式和常识的不相符合甚至正相颠倒。
  关于这一点,20世纪30年代科耶夫对黑格尔《精神现象学》的研究或许对我们的理解有所帮助,科耶夫指出:“黑格尔哲学的所有特征都源于把否定性范畴引入存在论。”[4]在这样引入之后,存在和对存在的认识成为了同一个内容。范畴作为思维的形式变成了实体的一个内在性的东西,而不是思维赋予现实的外在性的东西了,黑格尔提出,如果把客体的认知理解为对客体的否定,那么这个否定是客体自己的否定,“但其实,细究起来,凡有限事物不仅受外面的限制,而且又为它自己的本性所扬弃,由于自身的活动而自己过渡到自己的反面。”[5]
  将否定性引入到实在是黑格尔逻辑学得以成立的重要一环,否定性不再作为思维强加给实在的外在的东西,也不是客观的扭曲的本质,而是现实的“真实的”本质和本性,概念构成了一个“否定的整體”,这个否定的整体正是由于概念的矛盾力量而产生。现实的否定方面在这个整体中不仅是一个变动的或者不稳定的方面,而且是揭示现实结构和趋向的条件。
  如此一来,思维或范畴的主观的运动变成了存在的运动,逻辑学中的范畴的演进仅仅作为存在的运动的反映,并且是内在的反映。科耶夫甚至提出黑格尔的语言并非是辩证的,而是直观的和描述的:“由于黑格尔的经验本身是一种能揭示的语言,所以它本身是它所描述的具体实在事物的一个方面。它不从外面带给实在事物任何东西,从中产生的思维和语言不是对实在事物的反映,而是实在事物的自我反映。之所以黑格尔的思维和语言是辩证的,仅仅是因为它们忠实地反映了它们作为一部分的实在事物的辩证运动。”[6]辩证的发展不是主观的思想的外在活动,而是实在本身的客观历史。因此,黑格尔说在辩证哲学中,不是我们创造了观念,而是观念的形成是我们再创造的客观发展。在马尔库塞的早期著作中,他将马克思的三卷《资本论》比作黑格尔的三卷《逻辑学》,资本主义的概念就是资本主义的过程和整体,也表现为范畴的运动和演进。[7]
  黑格尔的哲学构建了一个概念的世界,似乎这些概念是真正的事物,并使这些概念不断运动和相互转化。那么问题在于,既然黑格尔已经竭力的反对我们之前提到的主观逻辑了,为什么他让然要用概念这样一种抽象的形式去表达世界呢?概念在黑格尔那里显然并非抽象的,而是具体的。真正的概念,能使我们十分清楚地认识到一个客体的性质,事物的潜在被事物的存在的规定条件所限制,每一个实在都是有限的存在,只有当事物否定了规定它的条件时,它才向真理前进了一步。比如,植物的芽是种子的否定,花又是芽的否定。在它的成长中,植物是这一过程的主体,它并不按照认识而行动,而是消极的实现这一过程,客体在它的存在中表现为虚假的和孤立的以及被限定的。尽管黑格尔的论述是那么的抽象,但在这里已经能够感受到“概念”所具有的批判力量,它已经否定了事物的现实性的存在,而将其真正存在转变成了概念中的存在过程。这种批判力量,在反对以往形式逻辑传统时就已经表现的很明显了,形式逻辑接受了世界的形式,而辩证逻辑则拒绝任何为规定所做的神圣声明,它认为“外在的存在”绝不能最为检验真理的一个标准,存在的每个形式在最后的判断之前都必然是未定的。
  在黑格尔的这种逻辑中,实在不断的摧毁着它的各种存在形式以新的存在形式取而代之,从而其内容获得了自由,并获得了它们的实际存在。因此,实在的规定消亡和转变成新的规定的过程,就是旧的实在的自我变化过程,这就是实在回归到它自身,回归到它的真正的形式。这一过程由于不是外在强加于它的,而是来自内在力量的规定,所以它是一个自我发展,它对所有的变化实行了自主力量,因而它是自我决定和自我同一的(self-identity)。这样的自我同一,只有以自我意识和认识为中介才能实现。真正的现实必然是自由的,而自由绝非是盲目,而必须是能够把握真正现实或真理,因此真正的现实必然被理解为一个认识主体的实现。在逻辑学的最后阶段,客观逻辑完成了向主观逻辑的转变,或者说主体作为客观性的真正形式出现了。在逻辑学的终点,现实的真正形式使得存在的本质得以实现,主体就变成了绝对理念,存在和概念相同一,或者说存在变成了真正的存在。
  如果黑格尔的这种关于概念的逻辑学能够被理解和贯彻为一种历史理论,那么它完全可以是实在论的。但是正如我们开头所提到的思辨逻辑所暗示的那样,黑格尔趋向消除历史的实践要素,而以思想的独立性代替它。众多的概念完全集中在了“绝对理念”这样一个概念之中,“绝对是普遍和唯一的理念”[8]这个理念变成了逻辑学的唯一内容,当它和自由的主体相联系起来的时候,尽管它不断的试图保持它的客观性的活力,但仍然不断的被抽象的唯心主义的观念论的概念所吞噬。《逻辑学》就这样结束了,但它也为马克思将其发展为真正的历史的逻辑打下了基础,并提供了广阔的空间。
  注释:
  [1]黑格尔.逻辑学[M].第一卷,第36页.
  [2]黑格尔.小逻辑[M].北京:商务印书馆.2015,第78页
  [3]同上,第79页
  [4]科耶夫.黑格尔导读[M].南京:译林出版社,2005,第634页
  [5]黑格尔.小逻辑[M].北京:商务印书馆,2015,第104页
  [6]科耶夫.黑格尔导读[M].南京:译林出版社,2005,第548页
  [7]马尔库塞.理性和革命[M].重庆出版社,1996,第145页
  [8]黑格尔.小逻辑[M].北京:商务印书馆.2015,第400页
  参考文献:
  [1]马克思恩格斯选集[M].北京:中央人民出版社,2012.第一卷
  作者简介:
  李鑫浩(1990--)男,辽宁省朝阳市人,中共宿松县委党校,助教,研究方向:马克思主义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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