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当代大学生自杀危机的预防与处理
严敏杰 杨 虎
在常人眼里,生活在象牙塔中的大学生们过的应该是“少年不识愁滋味”的快乐生活。但目前,自杀已经成为我国大学生意外死亡的第一大原因。2000年以来,北京地区高校发生的大学生自杀死亡人数平均每年都在两位数以上(2005年为19人,2006年为15人)。在2007年的上半年时间里,北京高校学生自杀人数已接近2006年的总和。不仅如此,潜存的危机更让人担忧。2004年,陈志霞等人对1,010名大学生的自杀意识与自杀态度进行调查发现:有过轻生念头的学生占10.7%,表明大学生已成为有自杀倾向群体中的高危人群。自杀大学生数量虽然只占大学生群体的很小一部分,但由于生命的不可逆性和大学生群体的特殊性,大学生自杀给社会、家庭和个人带来的创伤十分惨痛,而且会严重影响学校的正常教育管理秩序,甚至会带来法律纠纷和严重的公关危机,进而影响高校以及社会的稳定。大学生自杀因此而具备了明显的危机特征,给高校的学生教育管理工作提出了严峻的挑战,需要高校积极预防、妥善应对,建立有效的预防和处理机制。
一、大学生自杀危机发生的诱因
要预防和处理大学生自杀危机,就必须明确引发危机的原因。我们可以从宏观上将导致大学生自杀的原因归结为五个方面:社会、家庭、学校、媒体和学生个人。
1.社会原因
迪尔凯姆指出,自杀不仅仅是一种心理现象,自杀率的变化更多地是由社会因素引起的。在社会迅速变迁的时代,原来某些指导和约束人们行动的社会行为规范有可能失效,人们因此而手足无措,处于无所遵循的迷茫状态,从而容易发生自杀。近年来,我国社会的变革和转型速度加快,使大学生身处社会、文化、价值的流变之中。面对学业、经济、就业的压力,感情的困惑,人际关系的紧张,大学生容易产生迷茫感和无助感,进而产生挫折感。如果对他们缺乏必要的心理健康教育和社会化辅导,致使迷茫、无助、挫折感无法及时宣泄和纠正,自杀就可能发生。
2.家庭原因
家庭教育背景的缺陷也是造成大学生自杀悲剧的重要原因之一。心理学家王极盛通过研究认为,中国有70%的家长的教育方式不当,因此造成部分大学生依赖性强、情商低、挫折承受力和社会适应能力差、缺乏社会责任感,遇到挫折就可能采取极端行为。此外,家庭环境的不和谐也是造成大学生自杀的重要原因,如单亲家庭、寄居家庭等。这种家庭往往缺失爱和亲情,导致孩子的性格比较内向或孤僻,容易走极端。
3.学校教育的原因
学校教育观念和体制的缺陷也是导致大学生自杀的重要原因之一。突出表现为:教育过于理想化,相对忽视挫折教育、心理卫生教育、生命教育。学校重视培养学生的学习、竞争、创新方面的意识和能力,而忽视了对学生人格、道德、心理承受能力的教育。当他们的情感、心灵和个性被忽视时,他们对生命的漠视也就产生了。
4.媒体原因
自杀具有很强的“传染性”,自杀者的心态在具有类似体验的人心中容易得到共鸣,而媒体的报道往往会起到推波助澜的作用。媒体在有关大学生自杀事件的报道中,往往会详细报道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现场场景、他人讨论、自杀留言等。一些徘徊在生死边缘的人,会因为此类报道加重他们自杀的念头。同时,网络媒体的发展与普及,为与自杀相关的消息的广泛传播提供了十分便利的条件。在网上,不乏诸如“自杀方式研究”这种转载率非常高的帖子,对于有潜在自杀愿望的人来说,这可能就是一篇详细的自杀指南。
5.大学生自身的原因
大学生自杀行为的最终实施者是大学生本人,他们自身的一些问题是导致自杀危机的直接而根本的原因。2006年,中国社会调查所就大学生自杀现象对1,000名大学生进行了调查。当被问及“你认为自杀的大学生一般会存在以下哪些问题”时(多选),85.7%的被访者认为是心理承受挫折能力差;63.3%认为是适应能力差;59.2%认为是缺少对人生价值观的认识;44.9%认为是缺乏社会责任感;28.6%认为是(自杀的大学生)不能真正理解“死”究竟意味着什么。这从一个侧面反映出了导致大学生自杀的主观因素。这些因素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方面:一是心理疾患。调查显示,患有抑郁症、精神分裂症等心理疾病的大学生是自杀危机的高发群体,其中有很多属于遗传因素。二是压力和挫折承受力脆弱。当遇到挫折和压力(尤其是意外变故)时,容易出现不良的心理和行为表现,甚至引发自杀行为。三是缺少对生命价值和人生意义的正确认识,缺乏对生命的热爱、尊崇之情。当面临挫折和困境时,容易走向极端,用结束生命的方式来摆脱困境。
二、大学生自杀危机的预防策略与方法
从以上分析来看,大学生自杀危机的防范是一个综合性的社会问题,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和努力。由于大学校园是大学生学习、生活的最主要场所,高校也因此而成为预防和处理大学生自杀危机的最主要机构。为有效应对大学生自杀危机,高校应坚持“重在预防”的基本原则,通过建设和谐校园环境,切实加强教育工作,完善重点学生排查和干预机制等方式,构建起大学生自杀危机的预防体系,尽最大可能避免大学生自杀危机的发生。
1.切实加强教育工作,提高大学生的心理素质和应对挫折的能力
通过深入的教育工作,可以培养大学生良好的心理素质和心理调节能力,提高其耐挫折和应对危机的能力。高校应在加强校园精神文明和校园文化建设,充分发挥校园文化的育人和导向作用的同时,重点加强以下三方面的教育工作:
一是深入开展心理卫生教育。改善和提高大学生自身的心理素质,是大学生自杀预防的治本之策,因此,对大学生自杀行为的预防首先应从培养良好的心理素质着手。高校应设立心理健康咨询与教育机构,配备数量充足的咨询师和教师,通过大学生喜闻乐见的形式,深入开展心理卫生教育活动,为学生提供高质量的心理咨询服务。
二是积极开展挫折教育。在一项关于大学生自杀的调查中,77.6%的被访大学生认为学校有必要多开展“挫折教育”,以培养大学生应对挫折的能力。高校可以采取多种形式,有意识地开展挫折教育系列活动,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挫折观,强化他们对挫折的耐受力,建立防范各种挫折的心理准备,用积极的自我防御机制去面对各种现实问题。
三是重点加强生命教育。生命教育是教育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其目的就是要引导学生正确认识人的生命和价值,理解生命与生活的真正意义,培养学生的人文精神以及对终极信仰的追求,使其养成关爱和珍惜生命的情怀,学会过健康的现代文明生活。生命教育早已经在国外和我国台湾、香港等地蓬勃开展,并取得了显著成效,其做法值得国内高校借鉴。
2.规范和完善排查与干预制度,及时发现和化解自杀危机
及时发现、关注和干预自杀高危人群,是有效预防大学生自杀危机的前提之一,因此,高校要建立起比较完善的排查和干预机制。
一是完善针对在校生的心理排查机制,构建人性化的学生关怀体系。一方面,将学生心理排查工作前移,开展好大学生入学前的心理测试工作。以往,由于大学生入学心理排查工作的缺失,往往会有个别患有心理或精神疾患的学生凭借高分进入大学。入学后,各方面的压力很容易让这些学生病情复发或加重,进而导致自杀等危机事件的发生,因此,完善大学生入学前的心理排查工作机制,是高校应当尽快采取的重要措施。另一方面,建立起由学生骨干、辅导员班主任、院(系)领导、学生工作干部、心理咨询员等人员组成的“特殊学生”排查工作队伍,定期开展深入全面的心理排查工作。高校的学生工作者应该深入学生中间,定期了解每一位学生的情况,对在学业、生活、心理、感情等方面存在问题的学生予以特别的关注和帮助。
二是重点对“特殊学生”采取必要的措施,及时、妥善地处理危机事件。在实际工作中,以下几类学生需要特别关注并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直接或间接提出要自杀或结束生命的学生;有自杀未遂史或家族中有自杀者的学生;有严重心理疾病的学生;正在服用精神类药物控制病情以及曾患心理疾病休学、病情好转又复学的学生;有严重生理疾病,治疗周期长,个人很痛苦的学生;因遭遇突发变故或意外刺激而出现心理或行为异常的学生;人际关系失调、感情受挫的学生;学业、经济、就业压力过大造成心理和行为异常的学生。对于这些学生,学校应充分掌握其思想动态和精神状况,建立详细的心理健康档案,根据危机的严重程度,及时提供心理辅导和有效的自杀预防干预。
需要强调的是,高校应特别注意对已知患有精神疾病的大学生加强管理和监控。精神疾病患者是自杀的高危群体,防范起来具有很大的难度,因此一旦发现问题,就必须及时、妥善地予以处理,在处理中应特别注意三方面的问题:积极帮助学生及其家属,尽到学校应尽的职责,而不能对患病学生冷漠视之,撒手不管,或仅仅采取休学、退学的方式予以解决;明确责任、依法处理,即处理工作要依照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避免主观随意化的处理;即使患病学生在治疗或康复期间靠服用药物维持病情稳定,也不可掉以轻心,因为患者可能仍存在较多不良的心理问题,一旦没有及时解决,他们仍会选择自杀。
三、大学生自杀危机的处理策略与方法
由于诱发大学生自杀危机的因素比较复杂,即便高校做了大量的预防工作,但仍不可避免会出现个别的自杀事件。因此,高校必须建立相应的危机处理机制。
1.迅速反应,制定并实施善后处理事宜的方案
包括成立工作小组,进行合理分工;调查事故原因,掌握相关证据材料;进行事故定性,明确事故责任;通知并接待死者家属,安抚并平息学生情绪;建立信息通道,统一发布信息;做好工作记录,以备相关部门和家属质询,等等。这些工作均须在最短的时间内妥善解决。
2.情、理、法并重,全力做好家属的安抚工作
在明确事故责任、坚持原则的前提下,尽最大努力做好家属的抚慰工作,以保证后续工作的顺利开展。学校应以合法、合情、合理为基本原则,给家属提供必要的帮助,协助其处理相关的善后工作,在不违背原则的前提下,对家属的合理要求都要尽可能地满足。学校一定要避免与家属发生矛盾和纠纷,这样只能使处理工作变得更加复杂。
3.巧妙应对媒体,避免出现因为媒体的误导而形成的公关危机
高校应做好危机处理期间的信息工作,谨慎面对媒体追踪,尽量使处理工作不受媒体的干扰。在事件没有完全定性之前,应当尽快统一口径,在相关部门认定事因、作出结论后则应尽快采取适当方式发布正式消息,避免外界胡乱猜测。另外,在日常工作中,需要尽量掌控媒体资源,建立应对媒体负面报道的机制,以减少新闻媒体对事件解决的负面作用。
4.及时开展心理修复工作,减轻当事人的心理压力和创伤
要重视对自杀未遂学生的心理修复工作。许多自杀者被抢救脱险后,由于其心理的复杂性,使得他们对周围的情境以及人们的态度过分敏感,我们要对自杀未遂者表现出镇静、关爱和非歧视性态度。可以通过亲属、朋友和师生的爱心和帮助,使其产生对社会、家庭的责任感和对生活的留恋,增强生存的信心。要高度关注与自杀者有关的学生群体的心理修复工作,尤其注意不要安排自杀者的密友或经历自杀事件的人员去接待自杀学生的家属,这会加重他们内心创伤,不利于他们的心理健康,为新的危机埋下隐患。
总之,大学生自杀危机的预防和处理是一项复杂而系统的工作,需要高校学生工作者积极预防、及时干预、妥善处理,通过多方面的努力,让富有青春活力的大学生们生活得更坚强,成长得更健康,青春的生命不再因自杀而过早地枯萎凋零。■
(作者单位:北京大学学生工作部)
[责任编辑:丁文虎]
在常人眼里,生活在象牙塔中的大学生们过的应该是“少年不识愁滋味”的快乐生活。但目前,自杀已经成为我国大学生意外死亡的第一大原因。2000年以来,北京地区高校发生的大学生自杀死亡人数平均每年都在两位数以上(2005年为19人,2006年为15人)。在2007年的上半年时间里,北京高校学生自杀人数已接近2006年的总和。不仅如此,潜存的危机更让人担忧。2004年,陈志霞等人对1,010名大学生的自杀意识与自杀态度进行调查发现:有过轻生念头的学生占10.7%,表明大学生已成为有自杀倾向群体中的高危人群。自杀大学生数量虽然只占大学生群体的很小一部分,但由于生命的不可逆性和大学生群体的特殊性,大学生自杀给社会、家庭和个人带来的创伤十分惨痛,而且会严重影响学校的正常教育管理秩序,甚至会带来法律纠纷和严重的公关危机,进而影响高校以及社会的稳定。大学生自杀因此而具备了明显的危机特征,给高校的学生教育管理工作提出了严峻的挑战,需要高校积极预防、妥善应对,建立有效的预防和处理机制。
一、大学生自杀危机发生的诱因
要预防和处理大学生自杀危机,就必须明确引发危机的原因。我们可以从宏观上将导致大学生自杀的原因归结为五个方面:社会、家庭、学校、媒体和学生个人。
1.社会原因
迪尔凯姆指出,自杀不仅仅是一种心理现象,自杀率的变化更多地是由社会因素引起的。在社会迅速变迁的时代,原来某些指导和约束人们行动的社会行为规范有可能失效,人们因此而手足无措,处于无所遵循的迷茫状态,从而容易发生自杀。近年来,我国社会的变革和转型速度加快,使大学生身处社会、文化、价值的流变之中。面对学业、经济、就业的压力,感情的困惑,人际关系的紧张,大学生容易产生迷茫感和无助感,进而产生挫折感。如果对他们缺乏必要的心理健康教育和社会化辅导,致使迷茫、无助、挫折感无法及时宣泄和纠正,自杀就可能发生。
2.家庭原因
家庭教育背景的缺陷也是造成大学生自杀悲剧的重要原因之一。心理学家王极盛通过研究认为,中国有70%的家长的教育方式不当,因此造成部分大学生依赖性强、情商低、挫折承受力和社会适应能力差、缺乏社会责任感,遇到挫折就可能采取极端行为。此外,家庭环境的不和谐也是造成大学生自杀的重要原因,如单亲家庭、寄居家庭等。这种家庭往往缺失爱和亲情,导致孩子的性格比较内向或孤僻,容易走极端。
3.学校教育的原因
学校教育观念和体制的缺陷也是导致大学生自杀的重要原因之一。突出表现为:教育过于理想化,相对忽视挫折教育、心理卫生教育、生命教育。学校重视培养学生的学习、竞争、创新方面的意识和能力,而忽视了对学生人格、道德、心理承受能力的教育。当他们的情感、心灵和个性被忽视时,他们对生命的漠视也就产生了。
4.媒体原因
自杀具有很强的“传染性”,自杀者的心态在具有类似体验的人心中容易得到共鸣,而媒体的报道往往会起到推波助澜的作用。媒体在有关大学生自杀事件的报道中,往往会详细报道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现场场景、他人讨论、自杀留言等。一些徘徊在生死边缘的人,会因为此类报道加重他们自杀的念头。同时,网络媒体的发展与普及,为与自杀相关的消息的广泛传播提供了十分便利的条件。在网上,不乏诸如“自杀方式研究”这种转载率非常高的帖子,对于有潜在自杀愿望的人来说,这可能就是一篇详细的自杀指南。
5.大学生自身的原因
大学生自杀行为的最终实施者是大学生本人,他们自身的一些问题是导致自杀危机的直接而根本的原因。2006年,中国社会调查所就大学生自杀现象对1,000名大学生进行了调查。当被问及“你认为自杀的大学生一般会存在以下哪些问题”时(多选),85.7%的被访者认为是心理承受挫折能力差;63.3%认为是适应能力差;59.2%认为是缺少对人生价值观的认识;44.9%认为是缺乏社会责任感;28.6%认为是(自杀的大学生)不能真正理解“死”究竟意味着什么。这从一个侧面反映出了导致大学生自杀的主观因素。这些因素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方面:一是心理疾患。调查显示,患有抑郁症、精神分裂症等心理疾病的大学生是自杀危机的高发群体,其中有很多属于遗传因素。二是压力和挫折承受力脆弱。当遇到挫折和压力(尤其是意外变故)时,容易出现不良的心理和行为表现,甚至引发自杀行为。三是缺少对生命价值和人生意义的正确认识,缺乏对生命的热爱、尊崇之情。当面临挫折和困境时,容易走向极端,用结束生命的方式来摆脱困境。
二、大学生自杀危机的预防策略与方法
从以上分析来看,大学生自杀危机的防范是一个综合性的社会问题,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和努力。由于大学校园是大学生学习、生活的最主要场所,高校也因此而成为预防和处理大学生自杀危机的最主要机构。为有效应对大学生自杀危机,高校应坚持“重在预防”的基本原则,通过建设和谐校园环境,切实加强教育工作,完善重点学生排查和干预机制等方式,构建起大学生自杀危机的预防体系,尽最大可能避免大学生自杀危机的发生。
1.切实加强教育工作,提高大学生的心理素质和应对挫折的能力
通过深入的教育工作,可以培养大学生良好的心理素质和心理调节能力,提高其耐挫折和应对危机的能力。高校应在加强校园精神文明和校园文化建设,充分发挥校园文化的育人和导向作用的同时,重点加强以下三方面的教育工作:
一是深入开展心理卫生教育。改善和提高大学生自身的心理素质,是大学生自杀预防的治本之策,因此,对大学生自杀行为的预防首先应从培养良好的心理素质着手。高校应设立心理健康咨询与教育机构,配备数量充足的咨询师和教师,通过大学生喜闻乐见的形式,深入开展心理卫生教育活动,为学生提供高质量的心理咨询服务。
二是积极开展挫折教育。在一项关于大学生自杀的调查中,77.6%的被访大学生认为学校有必要多开展“挫折教育”,以培养大学生应对挫折的能力。高校可以采取多种形式,有意识地开展挫折教育系列活动,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挫折观,强化他们对挫折的耐受力,建立防范各种挫折的心理准备,用积极的自我防御机制去面对各种现实问题。
三是重点加强生命教育。生命教育是教育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其目的就是要引导学生正确认识人的生命和价值,理解生命与生活的真正意义,培养学生的人文精神以及对终极信仰的追求,使其养成关爱和珍惜生命的情怀,学会过健康的现代文明生活。生命教育早已经在国外和我国台湾、香港等地蓬勃开展,并取得了显著成效,其做法值得国内高校借鉴。
2.规范和完善排查与干预制度,及时发现和化解自杀危机
及时发现、关注和干预自杀高危人群,是有效预防大学生自杀危机的前提之一,因此,高校要建立起比较完善的排查和干预机制。
一是完善针对在校生的心理排查机制,构建人性化的学生关怀体系。一方面,将学生心理排查工作前移,开展好大学生入学前的心理测试工作。以往,由于大学生入学心理排查工作的缺失,往往会有个别患有心理或精神疾患的学生凭借高分进入大学。入学后,各方面的压力很容易让这些学生病情复发或加重,进而导致自杀等危机事件的发生,因此,完善大学生入学前的心理排查工作机制,是高校应当尽快采取的重要措施。另一方面,建立起由学生骨干、辅导员班主任、院(系)领导、学生工作干部、心理咨询员等人员组成的“特殊学生”排查工作队伍,定期开展深入全面的心理排查工作。高校的学生工作者应该深入学生中间,定期了解每一位学生的情况,对在学业、生活、心理、感情等方面存在问题的学生予以特别的关注和帮助。
二是重点对“特殊学生”采取必要的措施,及时、妥善地处理危机事件。在实际工作中,以下几类学生需要特别关注并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直接或间接提出要自杀或结束生命的学生;有自杀未遂史或家族中有自杀者的学生;有严重心理疾病的学生;正在服用精神类药物控制病情以及曾患心理疾病休学、病情好转又复学的学生;有严重生理疾病,治疗周期长,个人很痛苦的学生;因遭遇突发变故或意外刺激而出现心理或行为异常的学生;人际关系失调、感情受挫的学生;学业、经济、就业压力过大造成心理和行为异常的学生。对于这些学生,学校应充分掌握其思想动态和精神状况,建立详细的心理健康档案,根据危机的严重程度,及时提供心理辅导和有效的自杀预防干预。
需要强调的是,高校应特别注意对已知患有精神疾病的大学生加强管理和监控。精神疾病患者是自杀的高危群体,防范起来具有很大的难度,因此一旦发现问题,就必须及时、妥善地予以处理,在处理中应特别注意三方面的问题:积极帮助学生及其家属,尽到学校应尽的职责,而不能对患病学生冷漠视之,撒手不管,或仅仅采取休学、退学的方式予以解决;明确责任、依法处理,即处理工作要依照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避免主观随意化的处理;即使患病学生在治疗或康复期间靠服用药物维持病情稳定,也不可掉以轻心,因为患者可能仍存在较多不良的心理问题,一旦没有及时解决,他们仍会选择自杀。
三、大学生自杀危机的处理策略与方法
由于诱发大学生自杀危机的因素比较复杂,即便高校做了大量的预防工作,但仍不可避免会出现个别的自杀事件。因此,高校必须建立相应的危机处理机制。
1.迅速反应,制定并实施善后处理事宜的方案
包括成立工作小组,进行合理分工;调查事故原因,掌握相关证据材料;进行事故定性,明确事故责任;通知并接待死者家属,安抚并平息学生情绪;建立信息通道,统一发布信息;做好工作记录,以备相关部门和家属质询,等等。这些工作均须在最短的时间内妥善解决。
2.情、理、法并重,全力做好家属的安抚工作
在明确事故责任、坚持原则的前提下,尽最大努力做好家属的抚慰工作,以保证后续工作的顺利开展。学校应以合法、合情、合理为基本原则,给家属提供必要的帮助,协助其处理相关的善后工作,在不违背原则的前提下,对家属的合理要求都要尽可能地满足。学校一定要避免与家属发生矛盾和纠纷,这样只能使处理工作变得更加复杂。
3.巧妙应对媒体,避免出现因为媒体的误导而形成的公关危机
高校应做好危机处理期间的信息工作,谨慎面对媒体追踪,尽量使处理工作不受媒体的干扰。在事件没有完全定性之前,应当尽快统一口径,在相关部门认定事因、作出结论后则应尽快采取适当方式发布正式消息,避免外界胡乱猜测。另外,在日常工作中,需要尽量掌控媒体资源,建立应对媒体负面报道的机制,以减少新闻媒体对事件解决的负面作用。
4.及时开展心理修复工作,减轻当事人的心理压力和创伤
要重视对自杀未遂学生的心理修复工作。许多自杀者被抢救脱险后,由于其心理的复杂性,使得他们对周围的情境以及人们的态度过分敏感,我们要对自杀未遂者表现出镇静、关爱和非歧视性态度。可以通过亲属、朋友和师生的爱心和帮助,使其产生对社会、家庭的责任感和对生活的留恋,增强生存的信心。要高度关注与自杀者有关的学生群体的心理修复工作,尤其注意不要安排自杀者的密友或经历自杀事件的人员去接待自杀学生的家属,这会加重他们内心创伤,不利于他们的心理健康,为新的危机埋下隐患。
总之,大学生自杀危机的预防和处理是一项复杂而系统的工作,需要高校学生工作者积极预防、及时干预、妥善处理,通过多方面的努力,让富有青春活力的大学生们生活得更坚强,成长得更健康,青春的生命不再因自杀而过早地枯萎凋零。■
(作者单位:北京大学学生工作部)
[责任编辑:丁文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