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双因素理论公安基层监管民警的激励研究

摘 要:双因素理论应用于公安基层监管民警的激励中会产生积极效果。本文首先分析了公安基层民警工作满意度的重要性,然后重点探究双因素理论在公安基层民警工作激励中的价值,最后基于双因素理论对增强公安基层监管民警职业幸福感、职业满意度等提出几点建议。
  关键词:双因素理论;公安基层監管民警;激励
  公安基层监管民警长期处于监管岗位,工作压力较大。2017年,某学者对北方某市10个看守所、2个强制戒毒所、5个强制拘留所350名一线监管民警问卷调研显示,89.7%的公安基层民警反映工作积极性不高,36.2%的公安基层监管民警甚至认为自己存在较为明显的心理、精神问题。如何提高公安基层监管民警工作积极性,让他们对基层监管岗位更加满意,甚至创新性地完成各项监管工作,是值得当前我国司法界深入思考的课题。双因素理论在理论可以为这一问题的解决提供很多有益借鉴。
  一、提高公安基层监察民警工作满意度的重要性
  公安基层民警长期与犯罪服刑人员打交道,这要求公安基层民警要具备更强的职业素养,能够胜任相关执法、教育与管理工作。由于大多数公安基层民警处于相对封闭的工作环境中,与社会、家庭相对脱节。这导致公安基层民警普遍存在焦虑、抑郁等心理问题。因此,要重视公安基层监管民警工作满意度的提升。基层监管民警工作热情激情,不但能够帮助服刑人员更加深刻地认识到服从管理、接受教育的重要性。基层监管民警是服刑人员与社会发展相对接的桥梁,基层监管民警工作热情主动,富有一定创新性,才能帮助服刑人员更加乐意悔罪,为重新走向社会奠定基础。基层监管民警对岗位满意度越高,受到的激励就越明显,这不但能够让监管工作变得更加游刃有余,同时对于基层监管民警自身生理心理健康也意义重大。当前,我国基层监管部门的一线民警之所以工作压力不断增大,除了职业压力外,缺乏行之有效的激励机制也是重要原因。
  二、双因素理论在公安基层监管民警工作激励中的价值
  双因素理论认为引起人们工作动机的因素主要有两个:一是激励因素;二是保健因素。前者能够让人们对工作状态满意感不断提升,后者能够有效消除人们对工作的不满意感。双因素理论用于公安基层监管民警工作激励之中,可以有效提高他们对工作的满意度,让他们能够更加忠于职守,培养他们积极健康的职业幸福感。具体分析双因素理论在公安基层监管民警工作激励中的价值,主要体现在以下三点:
  1.保健因素可以有效缓解公安基层监管民警的不满意度
  按照双因素理论,保健因素主要指导致员工不满的因素。保健因素如果不能得到满足,公安基层监管民警就容易产生不满情绪。保健因素对于克服和缓解员工工作消极性有着积极意义。同样,对于公安基层监管民警而言,保健因素得到有效改善,可以让基层监管民警工作压力明显降低,让他们工作中没有后顾之忧,能够全身心地投入基层监管工作之中。就基层监管工作而言,保健因素就是保障基层监管民警最基本的生存、发展因素,如基本的工资、基本的住房医疗保障、孩子受教育等条件必须要具备。实践证明,保健因素不断改善的基层监管部门,尽管基层监管民警工作热情一般,但是工作秩序相对较好,工作事故发生几率也会明显降低。总之,保健因素尽管不能激发公安基层监管民警工作积极性,但是可以有效缓解公安基层监管民警的不满意度。
  2.激励因素会让公安基层监管民警获得职业成就感、职业幸福感
  激励因素就是指能够让员工对工作岗位不断满意的因素。从一定意义上看,激励因素能够有效培养员工职业成就感、职业幸福感。激励因素应用于公安基层监管民警工作之中,也会明显增加他们的职业成就感、职业幸福感。基层公安监管部门制定科学完善的激励方案,尤其是评价激励向一线基层公安监管民警的倾斜,这可以明显提高他们工作积极性。2015年,国内某法律专家对东北三省四所模范监管单位的实地调研显示,发现上述四所监管单位与其他监管单位相比,更加重视激励机制的制定与完善,这让一线公安监管民警工作更加有动力,推动整体监管工作更加高效有序地开展。激励因素应用于公安基层监管工作的评价考核之中,对基层监管民警产生的正向激励作用已经充分引起我国司法界的关注。目前,国内很多监狱、戒毒所等基层监管部门正在开展激励机制的创新与实践。
  3.双因素有机结合可以加快培养高素质的公安基层监管民警队伍
  双因素理论在实践中,一般很少只是采用一种因素,保健因素与激励因素有机结合,才能加快培养高素质的公安基层监管民警队伍。以往我国公安基层监管民警队伍建设,更加侧重于保健因素的考量,主要满足基层监管民警的最基本的生存生活需要,对基层监管民警的发展重视度不足。长期承担艰巨的基层监管工作,身心压力不断增加,原有侧重保健因素的基层监管民警队伍建设方式已经很难适应不断发展变化的监管工作的需求。公安基层监管民警队伍建设工作也需要与时俱进地予以改善。在这种情况下,激励因素在基层监管工作中的利用率不断提升,各种激励机制的存在极大提升了基层监管民警工作积极性。总之,保健因素可以让公安基层民警没有后顾之忧,激励因素可以让公安基层民警更加热爱本职工作。二者相互融合才更加有利于公安基层监管民警队伍建设。
  三、基于双因素理论增强公安基层监管民警职业幸福感的建议
  1.构建保障为基础,激励为主导的公安基层监管民警职业幸福感的文化氛围
  要想激发公安基层监管民警的工作热情,让他们享受职业幸福感,需要重视保障为基础、激励为主导。所谓保障为基础,就是为公安基层监管民警职业提供生存生活所必须的基础条件,让他们在工作中没有后顾之忧,降低甚至消除他们对监管工作的不满意度。所谓激励为主导,就是更加侧重激励机制文化的塑造,让广大一线监管民警工作能够获得足够的职业尊重,让他们能够感受到来自单位、同事的关怀,激发他们工作的内生动力,创造性地完成监管工作任务。只要公安基层监管部门创建完善有序的职业幸福感的文化氛围,身处其中的监管民警身心发展、工作热情、工作实效等将会得到极大提升。
  2.借鉴国内外经验,把双因素理论更加有效地融入基层监管民警职业幸福感打造之中
  国内外部分监管部门在从业人员职业幸福感打造方面已经积累的很多有益经验。因此,在开展公安基层监管民警职业幸福感塑造中,要充分借鉴国内外成功经验。当然,国外经验不一定完全符合我国公安基层监管部门工作实际,我国公安基层监管部门只有把成功经验与自身实际有机结合,才能真正把双因素理论更加有效地融入基层监管民警职业幸福感打造之中,最终激励他们更加终于本职工作,做出更加突出的工作业绩。
  3.立足基层监管工作实际,创新制定与时俱进地基层监管民警工作评价考核机制
  公安基层监管工作任务重,工作压力大。因此,把双因素理论应用于公安基层监管民警的激励之中,必须要立足基层监管工作实际,创新制定与时俱进地基层监管民警工作评价考核机制。具体做法如下:一是要不同基层监管部门要研究自身部门工作特色,围绕工作特色把双因素理论融入基层监管工作的评价考核之中;二是评价考核机制要尽量向一线民警倾斜,要做到激励为先、保障为辅;三是评价考核机制也需要根据基层监管工作变化发展需要进行不断的与时俱进地修订与完善。总之,只要制定符合公安基层监管民警工作实际的评价考核机制,做到激励为先、保障为辅,就能不断激发一线监管民警的工作热情。
  四、结论
  双因素理论应用于公安基层监管民警的激励之中,会明显提高基层监管民警工作满意度。必须要看到双因素理论在公安基层监管民警工作激励中的应用价值,基于双因素理论不断增强公安基层监管民警职业幸福感。
  参考文献:
  [1]林海.公安监管民警心理健康状况及管理对策研究[D].西北大学,2016
  [2]周翔.浅论看守所监管民警心理压力成因及对策[J].法制与经济(中旬刊),2009(10):87-89
  [3]余涛.双因素理论在警察激励中的应用[J].湖北警官学院学报,2014.27(09):37-39
  作者简介:
  张凌勇(1982--)男,湖南永州人,硕士生,研究方向:公共行政与公共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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