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社会建设创新项目评选的实践与思考

    汤啸天 王茵

    2017年5月5日,由上海市社会工作党委、上海市社会建设委员会办公室主办的“第三届上海社会建设十大创新项目”揭晓。在此之前,上海已经在2012年、2014年举办了两届社会建设十大创新项目评选。持续进行社会建设创新项目评选,既是对上海社会建设成果的全面检阅,也是对社会建设的有力推动,更是找准短板、补齐短板的再动员、再出发。社会建设的创新只有现在进行时,没有过去完成时,未来的任务更复杂、更艰巨。2017年3月5日,习近平总书记参加上海代表团审议时提出四个方面的希望 ,其中之一是在推进社会治理创新上有新作为。一、上海连续三届评选社会建设创新项目的基本情况

    2017年进行的“第三届上海社会建设十大创新项目”,共收到申报的创新项目117个。获奖的社会建设十大创新项目和20个优秀项目,既聚焦市委重点工作和社会热点,体现社会治理的重心在基层、核心是人、关键是体制机制创新,又展示了发挥党组织核心作用,黨建整合资源,发挥以社会组织为主体的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社会治理的成果。

    2014年7月,上海开展了“第二届上海社会建设十大创新项目”评选活动。共收到申报的创新项目100个,通过各推荐单位预选和评审委员会初审确定50个候选项目。经过复审产生了30个优秀创新项目入围终审。根据30个终审入围项目的视频介绍片和项目负责人回答问题的情况以及现场观众的人气助威投票,90位评委对各项目进行现场打分,最终依据各项目得分高低,产生了“第二届上海社会建设十大创新项目”和20个优秀项目。

    2012年12月3日,由上海市社会建设委员会办公室、上海市社会建设研究会联合开展的“2012上海社会建设十大创新项目评选”揭晓。全市各区县、各部门共申报261个项目,经市民票选、专家评选等环节,评出社会建设十大创新项目和20个优秀创新项目。

    习近平总书记要求上海要持续用力、不断深化,提升社会治理能力,增强社会发展活力;要提高城市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管理水平;要加快补好短板,聚焦影响城市安全、制约发展、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从上海市连续三届评选社会建设创新项目的成果看,首先应当充分肯定,上海的社会建设创新项目评选正是围绕着提升社会治理能力展开的;第二,总结、梳理上海连续三届社会建设十大创新项目评选的经验,进一步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持续夯实基层基础,形成创新社会治理的“上海模式”“上海经验”正当其时。

    首届上海社会建设创新项目评选被媒体称为“上海社会建设实践的新起航”。在选入的30个项目中,服务民生类的占26.7%,社会组织培育类占23.3%,社区共治自治类占20%,党群工作类占20%,综合治理类占10%。分别体现了在一定区域、一定人群、一定事项中的创新价值、探索价值和实践价值,具有典型的示范性。评出的十大创新项目和20个优秀项目,具有共同的特征:一是项目内容同民生密切相关;二是项目实施过程中体现了广泛的社会参与;三是项目覆盖面广、受益人群多;四是项目的可复制性、可操作性强,具有较好的推广价值。

    第二届上海社会建设创新项目评选,也评出了十大创新项目和20个优秀项目。基本特征体现在四个方面:一是民生为本,扎根基层。创新项目既突出民生,也根植基层,统一于服务这个主线,都惠及到特殊群体或普通百姓。同时,这些创新项目来自群众生活,来自基层经验,是自下而上的自选动作,是针对自己的问题自己创造出的办法,所以被基层群众认可。二是顶层设计,社会协同。创新项目既有顶层设计,也有社会协同,达到了上下左右的融合。包括市政府决定设立的项目、市政府的实事项目、委办局设立的项目、国家部委立项的项目等。其中,可以看到政府的创新、社会的创新、基层的创新等,有一个整体的展现。三是注重活力,讲求实效。创新项目既体现社会活力,也体现项目实效,达到了活力与实效的平衡。涉及的社会建设领域比较宽,参与的创新主体比较多,项目的特色比较明显,体现了社会治理的参与性、结构性、功能性和持续性。四是创新性强,推广度高。项目既充满创新内涵,又具有推广可能,达到了点的创新与面的可复制的统一。既有新项目的新内容,也有老项目的新方式,还有理念的创新。经过总结和提升,都有可能推广开来,这是评选创新项目的意义所在。

    与往届相比,2017年进行的第三届社会建设十大项目评选,更加突出社会治理,聚焦基层城乡社区。所评出的十大创新项目和20个优秀项目,集中呈现了五大特点:一是突显了基层社会治理的探索和创新,既有基层治理导向的顶层设计,又有大量扎根基层社会的创新办法;二是激发了社会治理的活力和源泉,社会治理的参与主体更加多元,参与度非常广;三是折射了社会治理的聚焦和精准,项目大多能够回应民意诉求、补短板、完善功能与机制等诸多方面,反映了上海社会治理的精准化推进;四是增强了社会治理的效能和效率,不少项目探索了社区共治和居民自治与互联网相连接,实现了社会治理的“互联网+”,增强了社会治理的效能;五是回应了基层群众的期盼和诉求,项目总体上回应了群众急切的需求,提升了市民的获得感和满意度。二、上海连续三届评选社会建设创新项目的价值意蕴

    上海作为现代化的国际大都市,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勇当改革开放排头兵、敢为创新发展先行者,深入推进“四个中心”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建设,加快向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进军,全面提升城市的吸引力、创造力、竞争力,让人民拥有更好的生活。显而易见,一个城市社会建设的水平既是整体文明状态的反映,也引领着社会和谐的进程,熏陶着市民素质的提高。应当承认,社会主义条件下的社会治理,尤其是超大城市的社会治理,至今在世界范围内还没有成功的先例可循。我国城市社会治理的总体水平不高,我们对社会治理的规律认识还刚刚起步,在许多方面还处于“新手上路”的探索阶段。上海理所应当在社会建设创新方面有所作为。

    城市管理有其自身的规律性,评选社会建设创新项目本身也是探索城市管理规律的路径之一。习近平总书记说,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核心是人,只有人与人和谐相处,社会才会安定有序”。他还说,“要以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为根本坐标”“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把群众工作做实、做深、做细”。 显然,以人民根本利益为坐标,这就是社会治理的“道”。既然“道”已立,则必须执“术”而行。这里所说的“术”,就是2017年习近平参加上海代表团审议时所说的:“城市管理应该像绣花一样精细。”可以说,上海连续三届评选社会建设创新项目是一项成功的操作设计。其价值意蕴在于:

    1.以评促建,持续用力。创新社会治理、加强基层建设,事关上海长远发展,事关走出一条符合超大城市特点和规律的社会治理新路子。对上海而言,在推进社会治理创新上有新的作为,任重道远,不容懈怠。加强顶层设计和摸着石头过河必须有机统一于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规律性的认识之中。回顾既往,展望未来,以评促建都是持续用力创新社会建设的好抓手、好平台。评选活动是手段,而不是目的。被评上十大创新项目的单位自然会有荣誉感,但以评促建的机制在于,促使所有参评单位看到竞争的激烈和自身存在的差距,产生持续用力的新动力。入选的单位持续用力,把工作做得更好;未入选的单位急起直追,争取下次入选。这就从整体上形成了你追我赶的竞争氛围,加上评选活动具有严格的程序,各环节公开透明,评选的结果就有了公信力。

    如果说上海的社会治理有一定基础的话,这个基础就是中央要求上海当好全国改革开放的排头兵和科学发展的先行者的压力,以及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需求。上海在创新社会治理方面有了初步的探索,但还需要找到自身的差距,努力补齐短板。像绣花一样精细地管理城市需要最大限度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改善民生与推进民主制度建设是调动人民群众积极性的良策。如果将上海社会建设创新入选项目作大类划分,可以明显看到舒缓疗护(临终关怀)、让困难居民看得起病(“四医联动”)等改善民生的项目一直得到重视,人民建议征集制度建设、12345市民服务热线建设、社区服务新平台等民主制度也在不断夯实。上海的社会建设坚持问题导向,持续用力深化基层社会治理创新。申报参评的所有项目,特别是连续三届选出的十大创新项目和20个优秀项目都是“摸着石头过河”的成功例证。

    2.以评促改,共建共治。连续评选社会建设创新项目彰显的是制度的力量,传输的是与时俱进的正确理念,激发的是创新实践的热情。可以说,社会建设创新项目评选的公众知晓率正在不断提高,对实际工作的推动和影响也在日益加深。如果简单地从申报数量看,首届收到申报项目共261个,第二届收到申报项目100个,第三届收到申报项目117个。而实际上,上海社会建设创新的积极性一直是持续高涨的,第一届与第二届之间申报数量下降的原因是在申报制度上采取了“限额”措施。连续三届全程参与评选工作的市社会工作党委方士雄处长说:“一百多项是与上海城市容量相适应的大致数量,推荐数量过多也是不经济的。”更为重要的是,社会建设的关键不是数量而是质量。在经济发达地区多一点投资,多做一些“盆景”是不难的,真正困难的是获得“大面积丰收”的实效。

    从连续三届的评选结果看,在应对基层群众诉求方面不断有新的项目涌现,回应了群众的关切,解决了市民的急、难、愁、盼问题。有些项目虽然看起来很小,但直接关系民生民意,不但是“螺蛳壳里做道场”,而且形成了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例如,浦东新区推荐的“潮汐式”停车项目,获评第二届十大创新项目。这一项目的意义并非局限于塘桥街道率先推出的“潮汐式停车”,圆满解决了“停车难”“停车乱”,而是政府找到了自身应有的定位与作为,取得了市民与管理者双赢的效果。浦东新区区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吴福康表示:“潮汐式停车”是创新社会治理、加强基层建设的成果,它准确定位了政府在社会治理中的角色,切实转变了政府职能,回应民生需求,激发基层活力,在社会治理方面,探索出了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经验。

    2017年初上海进行一场大规模的交通违法整治,街面乱停车行为正是整治内容之一。此举赢得了市民的交口称赞,“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大整治”获评第三届社会建设创新项目。从“潮汐式停车”到“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大整治”,先后获评创新项目的历程看,秩序绝不是靠“开罚单”所能形成的。政府的责任在于为民造福,遇到科学技术高速发展、市民需求随之改变,原有的市政规划不堪重负的尖锐矛盾,正是考验政府社会建设和社会治理能力的关键时刻。当居民区车位实在紧张,出现居民私家车“有家不能回”的尴尬情况时,“以罚代管”只能引发更大的社会矛盾。如果政府躬下身子、问计于民,就可以在“无解”之中“求解”,在共商中求得共识、在共识的基础上实施共建,在共建的进程中实现共赢,取得秩序良好、心情舒畅、各方获益的持续效果。显然,社会治理的新课题层出不穷,人民群众的需求不断增长,政府工作的改革永远在路上。“摸着石头过河”探索的是社会管理的规律,收获的是社会运行的良性化和社会和谐的正能量。

    3.以评促创,为民谋利。连续三届评选的创新项目和优秀项目不仅具有鲜明的创新特征,而且展示了总体创新水平不断提高的趋势。概而言之,一是创新项目的多样性和多元化,覆盖上海社会发展的方方面面;二是创新项目紧扣时代脉搏,有“互联网+”的时代特征;三是有一些创新项目聚焦于矛盾突出的社会治理机制难题,初步具备敢于破解难题的特征,具有创新性探索性。例如,首届获评的“上海市人民建议征集制度建设”,是把市民注意力引导到为优化社会治理出谋划策上来的成功探索;第二届获评的“12345市民服务热线建设”,以所有在上海生活的人口作为服务对象的公共服务平台;第三届获评的“静安区居委会标准化建设”“嘉定区客堂汇农村社会治理新平台”“闵行区邻里中心建设”“长宁区两代表一委员联合接待群众制度”等项目充分体现了社会治理的重心在基层、核心是人、关键是体制机制创新的理念落实、落地。“创新驱动,转型发展”绝不是仅对经济工作而言的,也必须落实到社会建设、社会管理的各项工作中。所谓“转型发展”,就是从“为民做主”“替民做主”转到真正意义上的人民群众当家作主上来,让民意引领社会共识的形成,让民智参与公共政策的制定,发挥民主制度共建与民生利益共享的“双轮”驱动作用。例如,人民建议征集工作已经初步显示了“源头消减矛盾、批量化解矛盾”的功能,而且正在成为撬动公民有序政治参与的“杠杆”,有可能使政府从被动的“维稳”中解脱出来。人民建议征集制度建设之所以能够在首届十大创新项目评选中名列前茅,也反映了人民群众对民主制度建设的热切期盼。

    特别需要强调的是,社会建设创新项目连续三届的评选结果都具有覆盖面宽、受益面广、实事实办、操作性强的共同特点,初步体现了先行先试、引领全局的作用。所有申报项目不是做文章,而是办实事,具有很强的操作性。不少项目知难而上、迎难而上,应对社会需求,具有破解社会难题的示范效应。以第三届评选为例,按照“创新性强、示范性强、实践性强、认同度高”的遴选标准,117个项目经过初审、公众微信投票、专家论证、评委会复审等环节之后,30个社会建设创新项目入围终审。为进一步鼓励市民关注和参与身边的社会建设、社会治理成果,让市民“零距离”地感受和检验优秀的创新项目,在评选办法上也有所创新。终审前,市社會工作党委、市社建办与东广新闻台联合举办“社会治理百姓知道,市民体验东广报道”活动,网络征集了30名市民志愿者,组成市民体验团对复审确认的30个创新项目进行实地走访。这些做法,既对报送单位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也进一步增强了评选结果的透明度与公正性。

    三、从上海连续评选创新项目看社会建设创新的未来走向

    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指出,要抓住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一件事情接着一件事情办,一年接着一年干。坚持人人尽责、人人享有,坚守底线、突出重点、完善制度、引导预期,完善公共服务体系,保障群众基本生活,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不断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形成有效的社会治理、良好的社会秩序,使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毫无疑问,上海社会建设创新的未来走向必须定位于此。上海社会建设创新必须一步接着一步走,一件事情接着一件事情办,一年接着一年干。

    1.进一步完善基层党建的新格局。上海市第十一次黨代会提出,努力建设经济活跃、法治完善、文化繁荣、社会和谐、城市安全、生态宜居、人民幸福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的奋斗目标,上海未来的社会建设任重道远。从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加强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深入推进社会治理创新,着力补短板、强管理、促公平、提质量,让人们安居乐业是未来上海社会建设的着力点。就上海的社会建设而言,一是要更加自觉地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坚定不移地以党建引领社会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是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我们必须用足用好这个最大优势。必须准确把握党的领导和社会治理的关系,重点解决好“为什么领导”和“如何领导”的问题。一方面,要进一步深化“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的共识,充分认识“坚持党的领导”是夯实基层社会治理的导向和前提,把“党领导一切”这一根本原则毫不动摇地贯穿于基层治理的全过程;另一方面,要清醒地认识到唯有改进党的领导才能坚持党的领导的辩证关系,从自我革新做起,进一步提升党建引领基层治理的能力和水平。针对目前基层党建中存在的一些软肋和短板,落实好“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以“咬定青山不放松”的精神,扎实推进“两个覆盖”,把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领导基层治理、团结动员群众、推动改革发展的坚强战斗堡垒。

    社会治理不是简单地维护社会秩序,而是把党的领导植根于基层,植根于人民群众之中,用党组织和党员的先进性凝聚人心、带领群众。要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以法治建设为重点,在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上下功夫,在拓宽协商求同、民主参与的渠道上下功夫,在公开透明、及时回应社会和群众关切上下功夫。积极稳妥地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充分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不断巩固和发展上海心齐、气顺、风正、劲足的生动局面,为人的全面发展创造更好的民主法治环境。从这个意义上说,只有把基层党组织建设好,才能为社会治理和基层建设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证,才能进一步扩大公众的有序政治参与。上海当下的社会建设,一定要抓住基层党建格局进一步完善这个动力源,真正实现党员率先垂范、党组织攻坚克难。

    2.对社会建设创新项目进行“获评后评估”。上海连续三届评选社会建设创新项目,累计获评项目已经达到90项。笔者非常赞成上海不搞“表彰会”的做法,但作为获评项目也具有一定的荣誉性质。任何荣誉都不是一次评选“定终身”的,每一个获评项目都必须在竞争中接受持续的动态评估,即“获评后评估”。已经获评创新项目的,要从被关注、被评论、被追赶中获得新的发展动力;已经获得优秀项目的必须自我加压,向更高层次的优秀挺进;已经申报未获评的项目一定要通过参评发现自身的差距,再接再厉,踏上“后来居上”的新征程。

    上海乃至全国的社会建设必须应对时代变化,直面严峻的挑战。在科学技术高速发展的今天,墨守成规必然被社会淘汰。各兄弟省市在社会治理方面有许多鲜活的经验,上海一定要虚心学习,为我所用。在社会治理方面上海本身的“领先”项目就不多,所谓的“领先”也只是相对的。即便历数上海连续三届评选的全部创新项目,本身也存在一些短板。例如,第三届获评的“嘉定区客堂汇农村社会治理新平台”“闵行区邻里中心建设”“长宁区两代表一委员联合接待群众制度”等创新项目,在严格意义上还只是民主制度建设的初步探索,有待向民主协商的制度化努力。十九大报告指出,“有事好商量,众人的事情由众人商量,是人民民主的真谛。协商民主是实现党的领导的重要方式,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特有形式和独特优势。”为此,建立“获评后评估”的激励机制十分重要,所有获奖项目都从获评那一天开始进入“获评后评估”阶段。具体地说,所有获评单位都要树立荣誉被“清零”,责任被“翻番”的意识。迄今为止,上海建设创新项目评选还是每两年进行一次。所有获奖项目在一年之后,应当向社会公开报告获评后的工作推进情况,再次接受公众的评估。届时,市社会工作党委制定公开的程序、提供适当的平台,组织开展“获评后评估”工作。具体的“获评后评估”工作可以委托第三方进行,但必须确保信息公开透明。可以将已经在网络征集的30名市民志愿者,组成市民体验团对获评项目进行“事先不打招呼”的实地走访。笔者相信,只要市民体验团“事先不打招呼”用心地进行实地走访,就一定能够发现真实的情况。“而今迈步从头越”,对所有获评者都是公平的,公开、公正、公平的竞争本身也是社会建设创新的课题之一。

    3.进一步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十九大报告指出,加强社会治理制度建设,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提高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加强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机制建设,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健全公共安全体系,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加快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依法打击和惩治黄赌毒黑拐骗等违法犯罪活动,保护人民人身权、财产权、人格权。加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培育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加强社区治理体系建设,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发挥社会组织作用,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对照十九大报告的要求,上海社会治理的制度化建设也是有差距的。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是我们党始终不渝的奋斗目标。必须在党组织的领导下,组织群众依法管理基层社会事务,实现党领导社会治理、依靠群众加强社会治理。

    作为一座超大城市,上海的社会治理之路必须要符合自身的特点和规律,没有现成的先例可循。上海连续评选社会建设创新项目的实践告诉我们,上海的城市治理之路,必须依靠法治、依靠科技、依靠全社会各方面力量的共同参与。以“潮汐式停车”项目经验的推广为例,尽管这一经验具有可复制性,但在不同地域、不同人群、不同规划格局下实施,还会遇到各种问题。特别是,在社会治理的过程中不能滋生“法律浪漫主义”,不能把所有问题的解决都寄托在“立法端”。事实上,国家或者地方立法永远不可能“超前”,即便立法也不可能过于细化。在法治的本意中,包括这样三层次的含义:有法律规定的遵从法律规定,没有法律规定的服从合同约定,没有约定的遵守达成的共识。“潮汐式停车”是不可能提交立法解决的,为了大家共同的利益必须定下规矩,合作各方签订“潮汐式”停车管理服务协议或公约。车位紧缺、资源有限的矛盾在不同时间、空间条件下转换,如果驾车人能够及时获知相关信息就可以比较顺利地安全停车。引入“互联网+”的理念,开发手机APP停车系统,建设智慧停车系统,引进市场企业和社会资本参与建立停车诱导系统,通过大数据优化停车资源配置,也许就是下一步努力的方向。这就是说,社会建设创新项目也要与时俱进。一方面,上海的社会建设创新项目评选应当持续进行,在不断创新的过程中引领创新;另一方面,无论是否获得过创新项目的称号,自身的创新实践永远不能停歇。

    4.进一步推动社会建设创新的全面丰收。2017年5月23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举行的中央深改组会议强调指出:“要尊重基层实践,多听基层和一线声音,多取得第一手材料,正确看待新事物新做法,只要是符合实际需要,符合发展规律,就要给予支持,鼓励试、大胆改。要保护好地方和部门的积极性,最大限度调动各方面推进改革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以获评第三届社会建设创新项目的烟花爆竹安全管控为例,上海做到外环线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成功的秘诀有三:一是以上海市人大常委会的立法为据;二是政府界定清晰执法严格到位;三是在操作细节上坚持人性化。这项经验对处理改革进程中遇到的难题有普遍的借鉴作用。既然是改革,一定会遇到阻力,阻力又往往是既得利益与传统习惯的交织体,破解难题既要于法有据,也要公平公正,还要细致入微。以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为例,在本质上关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在操作中又会遇到一部分人的抵抗。政府既不能“滥作为”,也不能“不作為”,如何在法律规定的限度内研究人性化的操作对策就显得格外重要。 本着群众的事,一定要依靠群众才能办好的思路,上海在外环线内禁放烟花爆竹期间,还动员了大批志愿者参与工作。成功的“禁放”并没有引发强烈的社会矛盾,还成功地改变了一部分人的旧习惯。根据“要加大对试点的总结评估,对证明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要及时总结提炼、完善规范,在面上推广。要区分不同情况,实施分类指导,提高改革试点工作有效性”的精神,上海对获评项目的经验推广要力求实效,推动面上改革,实现大面积丰收, 以进一步增强群众的获得感。

    (作者单位:上海政法学院、中共上海市社会工作委员会社会建设处)

    (责任编辑 矫海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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